福建公安:十年推动386项公安行政审批事项全省无差别受理
新华网福州9月5日电(蒋巧玲)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省公安机关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386项公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省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推动386项公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部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
福建省委宣传部“牢记使命 奋斗为民”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省公安厅)5日召开,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杜清森说,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公安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载体,统筹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利企新举措,努力把公安政务服务工作做到老百姓心坎上,让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公安“放管服”改革带来的便利和实惠。
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提供高质量公安政务服务。出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群众的60项措施,制定护航经济发展24条措施、助力复工复产10条措施等。线下,梳理编制、动态调整全省公安行政审批服务“五级十五同”目录清单,实现386项公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省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精减不必要证明材料54项。线上,推动386项公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部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推动“补换领居民身份证”等36项公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省内通办”、8项事项实现“跨省通办”。
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出台全省公安机关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15条实施意见,建立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合作机制。出台“十个严禁”,预防民警违规插手干预经济纠纷。创新审批监管方式,“对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等12项公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对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等36项公安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对旅馆业的指导、监督”等8项跨部门联合监管事项,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效提高监管执法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聚焦“第一家园”建设,主动助力两岸融合发展。在全省公安户籍窗口设立台湾居民居住证受理点,制证期限缩短至10个工作日。实施“为拟经平潭入境的台湾本岛居民签发五年期台胞证”政策,实现台胞“足不出岛”即可办证。通过10个台胞落地办证点,为因紧急事由需入境但未持有五年期台胞证的台湾居民,提供“即来即办”“绿色通道”服务。在福州、厦门等地设立台胞台企服务站,为台胞提供台胞证预受理等延伸服务。提高台湾居民居住证便利化使用水平,目前,全省铁路、机场、银行、保险、旅馆、医保、电信、移动、联通等业务均支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