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出台方案 打造具有泉州特色的科技特派员制度
泉州市探索多项新模式,让科技特派员——
工作有看头 事业有奔头
日前,泉州市出台《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服务乡村振兴和助力产业转型的实施方案》,探索打造具有泉州特色的科技特派员制度。到2025年,全市将选派科技特派员5000名以上,组建团队(法人)300个以上,培育星创天地100家以上,实现创业和技术服务行政村及第一、二、三产业全覆盖。
探索利益共同体发展模式
《方案》提出实行“揭榜式、跨界别、备案制”等选认方式,探索“建立收入备案、完善运营补助”等利益共同体发展模式,完善“服务管理、考核评价、职称评聘、转化激励”等激励机制,强化“工作保障、资源共享、平台效应、培训指导”等服务引领。
组织方面,泉州市将加强党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领导,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各方参与的科技特派员工作格局。
《方案》明确加大财政投入,市级每年持续安排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1000万元,各县(市、区)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切实保障本级专项资金投入不低于100万元,更好激发科技特派员开展创业和技术服务的积极性。调整优化工作经费报销拨付方式,年度包干经费从30%提高到50%,用于科技特派员交通、通讯和生活津贴补助,其余费用按经费管理规定报销,确保经费使用更加便捷、安全、高效。
率先在全省启动揭榜式选认
《方案》增加了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内容,结合泉州传统优势产业面临的发展机遇,在服务乡村振兴方面坚持跨界别、跨区域选认科技派员,明确选认二产、三产领域数量不低于选认总数的30%、10%。
泉州市将率先在全省启动揭榜式选认,每年将揭榜选认20个以上由高校、科研院所牵头的“链式”复合型科技特派员团队,打造“一县一业一基地一团队”科技特派员创业和技术服务示范点。首次开展金融科技特派员试点,从银行、基金、融资担保、保险、证券等各类金融机构中遴选科技特派员,提供融资对接、金融咨询辅导等专业服务。
加大对技能型人才以及省外、境外科技特派员的选认力度,泉州市将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各类技术人员注册备案。放宽学历、职称和工作经历等要求,将入选设区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荣获省级技能大赛铜牌以上或拥有有效授权发明专利一项以上以及驻村第一书记、乡村振兴指导员等纳入选认范围。
科技特派员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完善激励机制方面,《方案》首次把科技特派员工作经历视同教师、医生及农业、林业、海洋渔业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基层工作经历。率先在全省开展科技特派员量化考核。强化激励奖惩作用,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年度考核总人数的30%以内,考核结果优秀、良好给予工作经费保障。
率先在全省设立利益共同体运营补助。对于科技特派员新创办、领办、协办科技型企业、科技服务实体或合作组织,或以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入股、资金入股、技术服务和租赁经营等形式建立利益共同体,经考核评估后给予不超过10万元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经费的运营补助。
《方案》提出,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被选认为科技特派员后,经过相关单位批准和备案,可与服务对象合作结成利益共同体,可在兼职服务期间领取服务对象给予的合法报酬或从利益共同体获得合法收益,不受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科技特派员服务期满,向所在单位报告后,可依法依规继续持有股份。(泉州晚报记者 王树帆 通讯员 王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