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与抚州市签订对口合作框架协议
24日—25日,江西省抚州市党政代表团一行来泉考察。考察期间,泉州市与抚州市签订对口合作框架协议。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刘建洋,市长蔡战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建辉、市政协主席肖汉辉、市委副书记宿利南,江西省抚州市委书记夏文勇、市长高世文、市委副书记李高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宏安、市政协主席贺喜灿等共同见证签约。
蔡战胜在致辞中指出,泉州与抚州两市签订对口合作框架协议,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区苏区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的重要行动,也是推动新时代山海协作、推进闽粤赣十三市深化合作的务实举措。当前,泉州正大力传承弘扬“晋江经验”,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发达、世界文化遗产城市历史厚重、在外泉商和侨港澳台资源丰富“三大比较优势”,实施“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做好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两篇文章”,勇当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主力军。希望两市以此次签约为新起点,不断拓展产业合作、商贸物流、粮食产销、文化旅游等领域的交流、提升合作层次,共同探索丰富“晋江经验”新的时代内涵。
高世文在致辞中指出,泉州与抚州人缘相亲、商缘相连,合作空间广阔、潜力巨大。我们要以此次框架协议签订为契机,推动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交流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发展、互利共赢,共同书写两市交流合作的新篇章。加强工业合作,充分发挥泉州9大千亿产业集群优势和抚州“2+4”产业集群发展基础,加快探索产业合作,助力抚州实现高水平开放。加强文旅合作,加快推动整合两市红色资源,加强旅游合作和旅游市场互动,促进闽南文化、临川文化互融互鉴。加强农业合作,建立粮食收购、储存、加工基地,深化发展绿色生态、休闲观光型农业方面合作,联合打造提升农产品品牌。加强智力合作,建立完善常态化的互访机制和沟通渠道,清单化项目化推动工作落实。
在泉期间,抚州市党政代表团一行还考察了泉州“活态古城”和“非遗”文化传承工作,并深入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安踏公司、晋江经验馆等实地考察。
市领导施宇辉、黄景春、张文贤、刘林霜、蔡天守,抚州市领导郭新春、谭赣明、薛强、汪华辉等参加相关活动。(泉州晚报记者 谢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