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 发现问题 倒查责任
昨日,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即日起至年底,全市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聚焦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坚持立查立改、持续整改,全面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全面进行自查
各地、各非煤矿山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矿山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的精神,积极有效推动自查工作。
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对照主要检查内容,立即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原则,建立非煤矿山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于重大突出问题要纳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两个清单”集中攻坚。
全覆盖检查至少两次
大检查期间,各地将结合年度监察执法计划,组织监管力量和专家,对辖区内非煤矿山至少进行全覆盖检查2次(7月15日前完成第一次,9月15日前完成第二次),其中地下矿山至少每季度检查1次。
市应急管理局除对所负责的日常监管对象进行全覆盖检查外,还将对各地检查的非煤矿山进行抽查,抽查率不低于20%。
开展“回头看”督查
在关键时期,各地、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开展“回头看”,确保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清除。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局福建局将适时开展采取抽查检查、综合督查等方式对重点地区开展督导检查,市应急局将对重点县派驻检查并对各地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巩固提升大检查成效。
据介绍,此次大检查的内容有:地方党委和政府矿山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责任落实情况,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追究情况,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情况,项目审批情况,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情况,重大灾害超前治理情况,尾矿库综合治理情况,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查处情况,“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情况,执法检查宽松软整治情况,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情况,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情况,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查处奖励情况,事故瞒报谎报迟报漏报行为查处情况,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强化问责问效
此次大检查坚持“逢查必考”,检验企业办矿、管矿能力。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当即提出处理意见,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处罚。着力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到岗不履职等突出问题,紧盯矿山企业决策层、管理层、技术层,聚焦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尤其是董事长、总经理、矿长、实际控制人、总工程师等“关键少数”的法定职责,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责任倒查。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综合用好约谈、曝光、“黑名单”、联合惩戒、行刑衔接等手段,严厉惩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通过开展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隐患,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执行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泉州晚报记者 王金植 通讯员 吴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