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公积金新政出台 允许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年底前夫妻双方最高可贷80万元
记者昨日获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作出调整,除了允许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之外,即日起到2022年12月31日,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通知明确,2022年5月10日起,凡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配偶及直系血亲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额度方面,购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配偶及直系血亲可提取至账户余额保留百元,但不得超过该住房总房款。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政策满足了职工最大限度直接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的需求,将进一步减轻支付首付款资金压力,方便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举个例子,职工A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房屋总价为200万元,购房首付款需支付房屋总价的20%,即40万元,按原有规定需自筹资金支付全部首付款。新政策出台后,职工A与配偶以及父母可以使用公积金(含住房补贴)账户余额直接支付首付款。
假设职工A公积金账户余额为10.8万元,配偶B公积金账户余额为5万元、住房补贴2.1万元,父母公积金账户余额总和为19.1万元。职工A和配偶B及父母均缴存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则可使用这37万元直接支付该套住房的首付款。新政策实施后,职工A提取公积金余额后只需筹集3万元支付首付款,大大减轻了购房家庭的资金压力。
需要提醒市民的是,申请办理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只能由缴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办理,其他人不得代办。已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不能再以购买本套房产申请购房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血亲公积金账户余额,只能办理还贷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同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外,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方面,至2022年12月31日,借款人夫妻双方均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单方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泉州晚报记者 谢曦 通讯员 周育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