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泉州严查酒醉驾 5天查处176起
“一部车上两人竟因酒驾双双被查……”“五一”假期,泉州交警部门通过设卡检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不分昼夜在酒店、餐馆等涉酒场所的周边路段、路口,以及其他酒驾易发路段持续严厉打击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据统计,4月30日至5月4日下午4时,共查处酒醉驾交通违法176起。
5月1日晚11时许,南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石井中队接到群众报警,在石井镇院前村路段一男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有酒驾嫌疑。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只见一辆白色轿车陷入路边水沟。驾驶员林某浑身酒气,看到民警后竟发起酒疯,一直叫嚷“不是我将车开到这边,不要抓我”。经对林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为16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几分钟后,林某的朋友许某徒步来到现场。林某告诉民警,车是许某的,也是许某将他载到该路段。面对林某的指证,同样浑身酒味的许某矢口否认。民警连夜调取视频监控后,在事实面前,许某如实供述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对许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为146mg/100ml。
经了解,当晚许某和林某在院前村一家饭店饮酒,其间两人共喝了1斤白酒。至当晚9时许,许某驾车载着林某前往院前村横一路,途中他有事下车处理,让林某在车上等一会。林某等不及,决定独自驾车上路,不料驶出不到1公里发生了意外,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目前,两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5月2日0时许,丰泽交警在东云路田淮街路口执勤设卡,张某饮酒后驾驶一部小型汽车行驶至卡口时,被执勤民警逮个正着。经鉴定,张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58.11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张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交警介绍,“五一”假期,酒醉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易发多发。为确保市民群众出行安全,泉州交警部门深入辖区涉酒场所开展酒醉驾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营造抵制酒醉驾的浓厚氛围,同时在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严查超员、超载、无证驾驶、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不按道行驶、闯红灯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泉州晚报记者 黄枫 张晓明 通讯员 康晓敏 赵美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