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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发布提醒:年末骗术又上新 非法集资须严防

2022-01-28 16:59:58 来源:闽南日报

又到岁末年终,此时也是诈骗高发期,漳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漳州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捂紧钱袋子,守住血汗钱,欢度幸福年。

随着社会发展,非法集资犯罪分子的手段也不断翻新,诈骗套路之多让人瞠目结舌。除了常见的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以虚假宣传造势、利用亲情诱骗手段外,近期又出现了以下几种非法集资新花样,大家一定要擦亮双眼,提高警惕。

1 骗术 :“退保理财”

一些机构、个人以代理退保为噱头,诱导消费者退保,再推荐其购买所谓“高额”理财产品或其他非保险金融产品;或称退保资金转购“理财产品”可获贴息、可领取旅游券等,诱导保险消费者办理退保或保单质押贷款后,购买“理财产品”。

也有不法分子自称是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获得保险消费者的信任,获取其保单号、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同时强调保险消费者持有的保险产品收益较低,并以“客户售后服务”“保单收益升级补偿”“赠送礼品”等名义推荐高收益的“理财产品”。

2 骗术 :投资“充电桩”“元宇宙”

一些机构号称“新能源科技企业”“网络科技企业”,打着“响应政府号召,提倡节能减排”等旗号,通过口口宣传、举办推介会等方式,宣称购买共享充电桩获得产权,公司代为管理,消费者可获得广告收益、租赁收益或投资分红等,每月提现,以高利诱惑,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

不法分子通过炒作“元宇宙”概念,利用大众对“元宇宙”的好奇心理,假借“元宇宙”的名头,打着“投资链游”“3天就能回本”“躺赚”“客户已资产翻倍”等广告进行病毒式营销,行集资、诈骗之实。

钓鱼网站通过套取访客的银行卡信息来购买根本不存在的NFT(非同质化代币)产品;假冒艺术家或通过冒名他人的艺术品,作为自己的NFT产品向不特定对象销售,非法吸收资金。

3 骗术 :炒作“区块链”“虚拟货币”

不法分子利用“区块链”“虚拟货币”等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各种高大上理论;或利用名人宣传,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等;或在聊天群组中声称获得了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后,再利诱投资人发展其他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多种违法行为特征。

4 骗术 :“居家理财”

疫情期间,不法分子打着“居家理财”名义,设置高息诱惑骗局,大肆宣传P2P网络借贷、虚拟货币炒作、基金、期货等虚假金融产品,声称“宅在家里也能理财”“躺在床上也能赚大钱”。

不法分子谎称有提高身体免疫力的特效药,通过发布钓鱼链接,使用违规手机App等方式,诱导用户购买,实施线上集资诈骗。

不法分子以红十字会或医院等名义,在网络上发布防控疫情“献爱心”等虚假信息,利用群众同情心骗取“善款”。

5 骗术 :“转让林权”

以“转让林权”为借口非法吸收资金。其中,有真实生产经营内容的,如大致相当的林地和林木,吸收的资金主要用于生产经营及相关活动,所承诺的回报比例符合一般商业规律,但实际上并没有兑现回报;无林无地的,吸收的资金主要用于返本付息、支付个人销售提成等。以传销形式销售林地并承诺代为管护。

市处非办提醒,任何企业或个人未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或审批,不得向个人直接融资,不得违规接受、归集消费者的资金。上述多种交易形式,存在一桩多卖甚至根本无实物交易的虚假资产风险,还可能存在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信息不对称风险等,实质是披着合法的外衣,变相非法集资且未经金融监管部门许可或审批。市民应高度警惕此类打着新兴产业旗号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并向亲朋好友广而告之,共同远离高利诱惑,理性选择正规理财渠道。(记者 闫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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