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内 泉州将新增义务教育学位10万个
闽南网1月10日讯(闽南网记者陈玉玲)为全面落实《泉州市“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部署,推动泉州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泉州于日前印发《泉州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方案》)。
该《方案》明确,经过3年努力,泉州要推动学前教育更加普及普惠,义务教育更加均衡优质,高中教育更加优质多样特色,特殊教育更加融合适合,教育内涵更加全面丰富,教育体系更加立体完善,教育生态更加健康良性,教师团队更加专业突出,实现泉州基础教育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初步建成与泉州经济社会地位相匹配的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总体发展水平位居全省前列。
根据《方案》,泉州将开展多个重点项目,三年内新改扩建幼儿园100所以上,新增义务教育学位10万个,新增普通高中学位3.3万个。
——学前教育
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新改扩建幼儿园 100 所以上,新增学位 3.6 万个;加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力度,每个县(市、区)公办率、普惠率分别保持在 50%、90%以上。完善幼儿园保教评估体系,增创 40 所各级示范性幼儿园,各级示范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提高至 40%。总结推广福建省保教改革建设幼儿园典型经验 1-3 个。
建设 12 个“总园+”学前教育集团项目(每个集团由 1 所总园+至少 2所分园组成),每个县(市、区)1 个以上。推动 4 个县(市、区)通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
——义务教育
实施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及扩容增量工程,新改扩建中小学建设项目 85 个以上,新增义务教育学位 10 万个。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与管理水平,通过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评估学校达70%左右。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含政府购买民办学校服务)比例达 93 %以上。
培育省级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校 40 所,遴选 50所泉州市首批初中课程改革示范校。建设 12 个中小学集团化办学项目(强校扶弱校、老校带新校、学校联盟、合作办学等集团化办学模式),每个县(市、区)1 个以上。推动 2 个县(市、区)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
——高中教育
扩大普通高中办学容量,新改扩建普通高中 16 所以上,连同民办高中建设,新增普通高中学位 3.3 万个。
推进示范性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达标高中等项目建设,建成 6 所省级示范性高中,全市公办达标高中占比达 92%,省一级达标高中比例达 35%,省二级以上达标高中比例达 70%,每个县(市、区) 至少建成 1 所一级达标高中;培育 4 个优质普通高中特色项目;打造泉州优质高中强基计划联盟,完善质优生培养机制。
——特殊教育
制定、实施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推动 20 万以上人口的县(市、区)至少建设 1 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持续推进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两头延伸”;巩固拓展特殊教育全国低视力“医教结合”改革实验区成果,鼓励开展自闭症教育改革实践,支持特殊教育改革试点校和融合教育试点校(园)开展改革实验。
——五育并举
完善大中小幼一体的德育体系,评选中小学思政示范课 200 堂,遴选中小学思政课教学名师工作室6个;每年评选一批“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每年在中小学生中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青团员和少先队员;推进智慧教育进程,在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打造一批名师精品课程,培育和推广优秀教学模式和案例;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 1 小时体育活动时间,让每位学生掌握 1—3 项运动技能,实施春秋两季体育与健康质量监测,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率达到95%,创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校 120 所;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培养 1—2 项艺术特长和爱好,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设置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和劳动周,落实劳动教育课平均每周不少于 1 课时,遴选市级劳动特色示范项目 60 个,市级劳动教育基地 24 个。
——课程教学与评价
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落实课程教学改革及省级组织修订的中小学教学常规和分学科教学指导意见;稳步推进中高考改革,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创建市级“智慧校园示范校”,推进校园基础设施环境智能化改造,完善泉州市在线教育一体化平台建设。
——师资队伍建设
补齐配足各学科教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快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实施“启航计划”及“领航计划”,做好名优教师校长培育工程,健全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培养市级以上名校长 150 名、名师250 名、学科教学带头人 300 名、教坛新秀 220 名。全面完成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建设并建成 2~3 所示范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