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明年底前实现校医或保健教师全覆盖
东南网1月1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赖雅红)到2024年底前统筹配齐配强全市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和专兼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这是导报记者昨日从漳州市教育局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漳州市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三年行动方案》中获悉的。
寄宿制中小学今年8月底前配齐卫生室
2022年8月底前,各县(区)75%以上的中小学校要按照卫生室或保健室的建筑面积和基本设备标准配置到位。其中,100%寄宿制中小学校必须按卫生室标准配置,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按照卫生室或保健室标准配置。2022年12月底前,100%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要按照卫生室或保健室的建筑面积和基本设备标准配置到位,有条件的、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按照卫生室标准配置。
专兼职校医或保健教师
明年底前中小学全覆盖 《方案》指出,2022年12月底前,寄宿制中小学校按照标准配齐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至少有1名注册执业医师、1名注册护士),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比例达到70%以上,2023年12月底前比例达到80%以上,2024年12月底前比例达到95%。
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达到70%以上,2023年12月底前比例达到80%以上,2024年12月底前比例不低于95%,并按学生人数600:1配备。其中,有条件的学校要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配备专兼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教师的比例不低于90%,2023年12月底前,比例达到100%。
确有困难学校
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 《方案》提到,将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中小学校卫生室建设纳入政府公共卫生体系,推广医务托管、医校协同等经验做法,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学校医务服务。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对辖区公办中小学校按“非寄宿制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寄宿制学校至少配备1名执业医师和1名注册护士”的标准核定校医岗位数量。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要按照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增加校医岗位数量。教育、人事部门每年通过公开考试招聘一批校医,逐步配齐配足寄宿制学校注册医师和注册护士。
配备在编专职校医确有困难或一时无法招聘到位的寄宿制学校,可由属地政府主导,支持中小学校和辖区卫生医疗机构签订协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卫生医疗机构有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校兼职校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