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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老旧小区忙改造 资金保障多渠道

2021-12-07 09:53:37 来源:闽南日报

近年来,我市积极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切实解决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自2018年起,我市已连续四年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列为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在全市范围内高标准规划,统筹推进实施。市发改委与城管局密切配合,指导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多渠道积极筹措项目资金,取得显著成效。

“五位一体” 筹资金

市发改委通过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统筹地方财力优先保障、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及鼓励居民合理出资等五大举措,加快解决养老、托育和停车难等民生问题。据悉,2018年至2021年,我市累计投资11.637亿元对201个老旧小区实施综合改造,惠及居民57131户,极大改善我市老旧小区面貌,提高居民幸福感、获得感。其中,2021年改造进度进一步提速,投资5.2亿元,实施78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小区100个、建筑550栋、建筑面积206.7566万平方米,惠及居民24381户,目前已全部开工建设。

“清单+项目” 提质效

每年年中,市发改委与城管部门联合启动对下一年度计划改造老旧小区的摸底储备工作,根据社区上报清单逐一进行实地查看,指导项目业主组织相关人员、单位对小区改造方案进行研讨,最终确定老旧小区改造清单。对清单内项目按照“两单一表”管理,明确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时间节点,推动项目又快又好实施。

针对单小区改造实施不利统筹协调问题, 2019年起,市发改委指导以县(区)为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实施,鼓励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建设施工。通过信息公开、招投标方式,由中标企业统一设计、施工,有效化解以往老旧小区改造设计变更多、衔接节点多等问题,大幅提高改造效率及质量。

“党建+物业” 保成果

坚持党建引领,坚持管理与改造同步推进、无缝衔接,实现小区后续管理专业化、常态化,保障改造提升成果。镇(街)根据小区实际,指导小区居民选择物业服务或自治管理等合适的管理模式。出台《漳州市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规范业主大会运作、完善物业服务标准规范、物业费和经营性收益管理等,实行托底管理补贴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成立国有物业服务企业,由镇(街)委托其统一对未实行自主管理又未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小区,实行托底过渡管理。芗城区、龙文区分别成立国有企业为改造后老旧小区提供兜底服务,目前已进驻东岳新村、工人新村、甘棠宫旧区、九龙新村、威山新村等老旧小区。(记者 李伟 通讯员 胡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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