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将全面推进《泉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贯彻实施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在11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联合召开的《泉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分别就条例宣传贯彻实施作了表态发言。
加快制定配套规章制度
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宣传贯彻,依法行政、尽责履职、密切联动,保护泉州历史文化资源,严肃处理违法行为,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推动泉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市住建、文旅等部门要在条例框架下抓紧研究制定配套规章制度,确保条例落到实处。各界各方都要在条例的指引下,尽己所能、付诸行动,从身边点滴做起,共同保护好泉州各类珍贵的历史文化资源。
开展历史文化遗产普查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全面开展历史文化遗产普查,系统性挖掘和登记潜在保护对象,建立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做好历史建筑认定公布并完成全面挂牌工作。建立历史文化保护评估、联合执法、信息抄报机制,依托“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开展保护工作评估,着力纠治各种破坏文化遗产保护行为。
打造泉州世界遗产展示中心
市文旅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条例规定,配套出台《关于加强泉州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完善世界遗产保护管理机制。发挥泉州世遗展示总馆、舟船世界、伊斯兰馆、泉州通史馆以及13处遗产点现场展示馆的协同作用,加快打造泉州世界遗产展示中心。
名城保护条例纳入“八五”普法计划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条例纳入《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并在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重点项目中安排落实推动条例的普法、实施和运用,继续落实好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工作的决定。
细化保护任务构建联席制度
鲤城区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制定分解鲤城区名城保护任务,构建部门联席制度,重点抓好保护责任人确定、历史建筑修缮、片区历史资源普查、保护图则编制等工作。继续推行古城保护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充分运用海丝巡回法庭和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展馆,加强政策宣传。
推进丰州古城保护提升
南安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快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规划编制及报批,加快历史建筑和文物保护图则的编制工作。重点推进丰州古城保护提升,以丰州武荣古街中的历史文化资源为基础,培育一条集文化、旅游为一体的历史街巷。(泉州晚报记者 颜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