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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出台措施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2021-11-16 15:27:43 来源:闽南日报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日前,漳州市印发《关于加强漳州市乡村人才振兴的八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鼓励引导各类人才投身漳州市乡村建设,加快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

据介绍,《措施》涵盖选聘乡镇党建指导员、科技服务员,加大乡村青年人才创业扶持,加强乡村人才激励培养,推行事业单位岗编适度分离新机制,推动教育人才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引导卫技人才资源向基层一线集聚,支持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创造良好乡村人才生态等8条措施。

根据《措施》,漳州市将公开招募一批漳州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乡镇担任党建指导员、科技服务员,聘用服务年限3年,协助做好乡村振兴、基层党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基层治理等工作,享受与新录用公务员同等月工资待遇,3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通过公开招聘择优聘用为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积极引导大中专返乡青年人才回乡就业创业,每年遴选一批“漳州市优秀乡村教师”“漳州市优秀基层卫技人员”“漳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乡村振兴青年人才优秀创业项目”。

在加强乡村人才激励培养方面,漳州市将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育计划,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分层分类开展全产业链培训,大力培养高素质农民。

在加强乡村教育、卫生人才方面,《措施》指出,漳州市将推行事业单位岗编适度分离新机制,支持事业编制在县域范围内统筹调剂使用,在基层教育、卫生等领域实行“县乡一体、乡村一体”管理。积极实施“银发计划”,引导退休教师到基层一线开展支教活动,充实乡村教师人才队伍。

对基层医疗机构招聘医学毕业生,可适当降低学历层次要求,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也可以采取专项公开招聘方式进行,引导卫技人才资源向基层一线集聚。自2022年起,新聘用的教师和卫技人员应签订不少于5年的聘用协议,在服务期内按照专科、本科、硕士等不同学历层次,分别给予3万元、6万元、9万元的安家补助,未满服务年限调离乡镇工作的应全额退还安家补助。

此外,漳州市还将深入实施“千名科技特派员挂千村”计划,加大各类专业人才服务基层力度。从2021年起,每年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必须到基层锻炼,期限1年。实行“凡晋必下”制度,把基层服务经历、贡献和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考核指标。

在创造良好乡村人才生态方面,漳州市将符合条件的服务乡村振兴的高层次人才纳入服务“绿色通道”,全面落实服务专员制度,提供“一对一”代办服务。各县(区)、乡镇将建立乡村振兴人才工作站,为乡村人才提供政策咨询、职称申报、项目申报、融资对接、业务办理等服务。有条件的县(区)还将依托乡土人才信息库建立“乡土人才超市”,畅通土专家、“田秀才”为农民提供种养技术等服务的绿色通道。(闽南日报记者 吴丽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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