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厦门市市民文明公约》启动征集
海西晨报讯(记者 廖慧娟 陈冬 通讯员 陈秀娟)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六连冠”的城市,当前厦门正加大力度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为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养、提升城市文明水平,从今日起,市委文明办携手厦门日报社向全市人民征集新版《厦门市市民文明公约》,欢迎大家积极参与,提供好的意见、建议,一起来修订市民文明公约,为市民的日常行为提供文明规范。
修订原因
因应新时代新要求
“全国文明城市”是最具价值的金字招牌,是对一个城市的最高褒奖。自2005年荣获“第一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以来,厦门已连续六届获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已成为厦门最鲜明的精神底色和城市品格。城市文明的进步、城市品质的提升,离不开每一位市民的自觉参与和行动。如今厦门正着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文明城市,标准更高,使命更重,更需要全体厦门人发扬主人翁精神去深化文明创建。
现行的《厦门市市民文明公约》于1997年公布实施。2012年进行了修订,对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如今,公约的部分内容已不能适应新时代新形势和当前厦门市文明创建工作的新要求。
市委文明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向市民征集、修订文明公约旨在更好落实市党代会的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融入市民生活和精神世界,引导市民规范公共行为,弘扬时代新风,凝聚文明力量,推动厦门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建设。
征集内容
避免空洞 简洁易记
市民文明公约是人民群众基于共同的意愿,共同协商、共同信守的文明行为约法,它虽然不是强制性的法规,但更加突出行为和道德约束力。
文明公约到底包含哪些内容?是市民在言谈举止中应该遵守的规范?或是日常生活应该养成的良好习惯?抑或是整个社会应该弘扬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请广大市民多提供建设性意见,并将心目中认可、提倡的文明公约撰写下来,踊跃投稿。
由于文明公约需要市民共同遵守,具有自律和律他的作用,因此要更具指导性、可操作性。内容要避免空洞、歧义,遣词造句要更简洁明确,朗朗上口,易记、易懂、易执行,做到让人入耳、入脑、入心,才能真正成为市民公共行为准则。
有奖征集
融媒体全方位传播
新版《厦门市市民文明公约》从即日起至12月8日,面向全市开展有奖征集。主办方将组建专家评审团,对投稿的作品进行遴选、评议,评出一、二、三等奖项及10名优秀奖,给予表彰及奖励。好建议及佳作将被吸纳、提炼进新版《厦门市市民文明公约》,在全市推广。
此次活动将充分利用报纸、网站、App、微信微博及音视频等进行全方位融媒体传播,让征集的过程也成为培育文明意识、传播文明理念、践行文明新风的过程。
新版《厦门市市民文明公约》征集令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12月8日
征集要求: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依据,做到:
体现发展要求,富有时代特色;
传承文明底蕴,体现城市特色;
贴近群众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表述简洁明确,朗朗上口,通俗易懂,总体字数原则上不超过80字。
特别提醒:
●请在来电、私信、邮件中注明“厦门市市民文明公约征集活动”,留下作者的真实姓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
●投稿作品应为原创且未经发表,主办方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使用等。
奖项设置
一等奖(1个):1000元(含税)
二等奖(2个):600元
三等奖(3个):300元
优秀奖(10个):200元
厦门市市民文明公约(2012版)
一、热爱祖国,振兴中华,爱我厦门,建设特区。
二、弘扬公德,维护秩序,讲究卫生,爱护公物。
三、保护环境,防治污染,植树种花,美化鹭岛。
四、文明交往,礼貌待人,仪容端庄,热情大方。
五、计划生育,勤俭节约,家庭和睦,邻里团结。
六、学习雷锋,志愿服务,奉献他人,提升自己。
七、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热心公益,见义勇为。
八、尊师重教,尊老爱幼,拥军优属,拥政爱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