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疾控提醒 广大市民非必要勿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厦门日报讯 (记者 陈莼) 10月17日以来,国内出现多点散发本土疫情,呈快速发展态势,已波及12个省份,感染者大多有跨地区旅游活动,疫情进一步扩散风险仍在加大。截至2021年10月27日21时,全国共有2个高风险地区、18个中风险地区。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市疾控中心于昨日向广大市民发出健康提醒,要求广大市民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报告的区域。加强自我防护,坚持扫码、测温、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打疫苗、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保持1米距,积极配合政府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健康提醒具体如下:
一、中高风险地区和10月1日以来内蒙古额济纳旗、甘肃张掖、嘉峪关市入(返)厦人员,需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单位、住宿酒店报备,接受14天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不具备居家医学观察条件的一律集中医学观察,并按厦门规程接受核酸检测。
二、请10月1日以来有内蒙古、甘肃省、宁夏、陕西西安旅居史人员持抵厦前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入厦,抵厦后立即接受一次核酸检测,同时向所在社区、单位报告,配合社区落实14天居家医学观察等管控措施,并按厦门规程接受核酸检测。
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直辖市的区)低风险地区入(返)厦人员需查验入厦前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抵厦后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抵厦后需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纳入社区管理,并按厦门规程接受核酸检测。
四、有发生本地病例的北京丰台、北京海淀、青海海东、四川自贡、湖南长沙、湖南株洲、河北邢台、河北保定、河北石家庄、湖北天门等地入(返)厦人员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并开展14天自我健康监测,其间一旦出现发热等症状,应立即报告所在社区、单位或宾馆,及时就近至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旅行史,就诊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并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报告的区域,如必须前往,返厦后务必向所在社区(村)以及所在单位报备,并按要求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市卫健委24小时新冠咨询专线0592-3279055。
六、广大市民和游客加强自我防护,坚持扫码、测温、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打疫苗、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保持1米距,积极配合政府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七、因瞒报、虚报行程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