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2025年初步建成现代化国际城市
福州晚报讯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支持福州实施强省会战略的若干意见》,支持福州创建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中国东南(福建)科学城、建设数字应用第一城、建设“海上福州”、建设产业强市、发展社会事业、创新体制机制。
2025年初步建成现代化国际城市
《意见》要求,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推动福州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着力建设“六个城”,打响五大国际品牌,做好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旅游经济等大文章,在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中当龙头、走前列、作示范。
《意见》提出,到2025年,福州地区生产总值达1.7万亿元以上,年均增长7%以上,常住人口超1000万人,城市首位度25%以上,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20%以上,规上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比超35%,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60%,培育6个千亿产业集群,城市功能品质显著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营商环境评价成绩进入全国标杆城市行列,争创国家中心城市、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辐射带动福州都市圈一体化发展,初步建成具有影响力的现代化国际城市。
推进撤县设区等行政区划调整
我省大力支持福州做大做强,增强省会城市辐射带动力,积极推进撤县设区等行政区划调整。积极支持创建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加快建设“海丝”国际枢纽机场和枢纽港口。
加快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形成“环线+放射状”轨道交通网络。完善机场集疏运体系,依托城际铁路规划,推进高铁进机场。
加快推进温福高铁建设,积极谋划昌福(厦)高铁、福州至龙岩高铁、福州至昆明高铁等铁路项目。推进福州往西内陆地区高速通道(政永高速)建设,开展福州至平潭(闽侯—福清—平潭)、福州至宁德地区的高速第三通道规划建设。
打造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枢纽城市
《意见》提出,打造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枢纽城市,加快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增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国际直飞航线及货运航线,推进申报空港综合保税区,努力打造“一带一路”门户枢纽机场。
加快建设福州国际深水大港,支持罗源湾、江阴等重点港区整体连片开发建设,促进港口、产业、城市联动发展。推进国际国内班轮公司在福州港设立中转基地,推动福州港建设成为国家级大宗商品战略中转基地。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自贸试验区统筹发展,支持临空经济区、综合保税区与自贸试验区加强联动,形成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示范区。
推动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向滨海新城等重点区域扩区,适时向国家申报自由贸易港。推进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与平潭综合实验区联动发展,推动“两区”政策共享、协同改革、物流对接、平台融通、产业互补。
开展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试点,争取设立外资资产管理公司。加快中印尼“两国双园”建设,争取设立中日(福州)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争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福州设立领事机构。推动“海丝”博览会打造成为集商品交易、投资洽谈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国际博览会,争创“海丝”沿线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海洋中心城市。
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
《意见》支持福州打造两岸融合发展先行区,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完善台湾同胞福祉和享受同等待遇的政策及制度。
扩大向台胞颁发金融信用证书试点和两岸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以国家专利审查协作福建分中心和中国(福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支撑,打造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
加大黄岐半岛基础设施和环马祖澳开发建设力度,支持榕马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与马祖地区通水、通电、通气、通桥福建侧工程,正式开放黄岐对台客运口岸。拓展榕台海上货运航线。推进“台海通道”项目研究论证。
《意见》支持福州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完善城市快速路网建设,构建便捷交通网,打造滨江滨海山水城市。启动高品质饮用水示范工程建设,开展“国家级节水型城市”创建。健全完善闽江上下游水质监测预警和污染联防联控机制,从源头上保障省会城市饮用水安全。
支持福州争创
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意见》支持福州建设一流大学城,支持闽江学院建设,加快天津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联合学院建设。
发挥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福州片区先行优势,加强自创区省级专项资金对福州片区协同创新的扶持力度,推动福州高新区综合实力稳步提升。
围绕大数据、海洋科技、智能制造、光电信息、生物医药等领域,支持筹建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或创新平台,推动设立国家产业创新中心。
支持建设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争创智联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加快福建师范大学柔性电子省实验室(海峡实验室)建设。
支持福州争创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支持福州新区、福州软件园等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推进“三创园”、科创走廊建设,打造福州“智谷”。
支持福州发展数字产业园区
《意见》支持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主会场常年落地福州;支持举办“数字海丝”国际合作论坛,打响数字福州国际品牌;建设千兆城市,协同推进千兆光网和5G“双千兆”网络建设;支持福州发展数字政府和建设“5G+”智慧城市,积极争取数字人民币试点落地福州,积极争取国家在福州布局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枢纽节点。支持福州发展数字产业园区,形成2个以上规模超千亿的数字经济产业集群。
《意见》支持福州加快建设国家海洋经济示范区和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打造福州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园,推进粗芦岛船舶修造基地建设,支持制定“电动闽江”政策,开展电动船舶示范应用;支持进一步做优做强福州江阴海上风电产业园,积极争取列入国家水封洞库原油储备基地。
加快建设福州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加快建设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打造世界知名现代渔业之都。推广福州鱼丸特色品牌,推进水产加工产业扩大规模、延伸产业链,形成产业聚集效应。
支持福州创建
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意见》支持福州平台经济加快发展,推动一批平台企业做大做强,打造行业标杆。支持福州列入国家物流枢纽城市建设名单,支持连江高质量建设福州现代物流城。支持福州港城大道、104国道丹阳至新洋段等加快建设,将丹阳至贵安通道增列为省道。
支持福州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争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省级重点支持的现代服务业项目优先落户福州。
推动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与滨海新城CBD联动,打造综合型高品质商圈。支持福州打造一批商业步行街、夜色经济街区、大众消费场所、高端文旅项目、高端度假酒店等消费载体,建设一批现代生活性服务业功能示范区。
支持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推动鼓山旅游景区、中国船政文化景区创建5A级旅游景区。打响闽都文化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品牌,推动三坊七巷申遗,加快福建船政文化城建设。
提高市直公务员规范津贴补贴水平
《意见》提出,办好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等省属中小学(幼儿园);支持福州优化大学城、滨海新城基础教育学校布点;支持在福州高新区建设福耀科技大学,推进在滨海新城打造福建职教城;支持建设福州国际医疗综合实验区。
《意见》赋予福州更大发展自主权,支持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区、闽清经济开发区升级为省级经济开发区;将福州市直公务员规范津贴补贴水平提高至周边经济强省省会城市公务员人均水平,统筹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