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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台商区发布疫情防控第3号通告 管理规定请了解下

2021-09-22 18:50:32 来源:新福建

漳州台商投资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2021〕第3号通告

为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全区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全区广大群众严格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一、强化闭环管理。全区所有村(社区)、企业一律实行闭环管理,人员进入必须测温亮码,严格落实信息登记,不聚集、不扎堆,减少人员流动。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居民和企业员工要做到工作和上班“两点一线”,“点对点”无缝衔接。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二、居民、企业员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企业负责人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就诊工作。与确诊和疑似病人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严格控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取消各类宗教活动、民间信仰等群众性活动,对人员聚集的各类聚餐聚会坚决取缔。同时,严格管控辖区内婚丧嫁娶,坚持红事停办缓办、白事简办快办。

四、强化拉网排查。在第二轮核酸检测的基础上,进行系统、全面、“拉网式”排查,围绕老弱病残、城中村出租房、规下工业、建筑工地、交通运输业、农贸市场、“三合一”商店、小商小贩、种植养殖业、拾荒者及边边角角,确保厂不漏人、工地不漏人、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同时,盯牢重点人群,落实落细居家隔离人员管控措施,及时掌握人员健康状况。

五、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凡举报境外和莆田、泉州、厦门等重点地区(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上级部署要求调整范围)入返区人员,未及时按疫情防控规定向所在村居(社区)报备、未纳入排查管控的,经核实,给予举报人500元的奖励。凡举报重点地区入返区人员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不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经核实,给予举报人500元的奖励。同一情形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热线电话:0596-6787316。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漳州台商投资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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