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五“告知” +两“及时”扮靓美丽街区
“你们的装修工具占用了人行道,麻烦及时收回”“店面的装修垃圾必须交由正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运输”“请看一下这份致装修店面店主的一封信”……近期,这些话语频繁出现在仓山区的大街小巷,仓山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通过一句句提醒、一封封告知信做好沿街店面的市容环境秩序管理。
随着一些临街店铺门面翻修和店面转让日益增多,擅自占用人行道搭建装修脚手架,建筑垃圾、装修材料乱堆放,占道作业、未批先设广告牌等问题时有发生。16日下午,区城管局召开市容管理例会,并向各镇街中队分发《致装修店面店主的一封信》,要求各中队通过提前介入的人性化措施,让店面装修店主及时了解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提高商家的环境意识和责任意识,从而减轻执法管理压力,提升管理效果。
此次规范门前装修行动要求各中队执法人员做到对装修门店店家的五个“告知”及对自身的两个“及时”。五个告知包括:1.告知装修门店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交由正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运输,防止出现乱倒卸的情况;2.店牌店招设置前,必须持相关材料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在申请通过后严格按照许可施工;3.鼓励装修时设置规范围挡,将施工工具及材料堆放在围挡内,严禁私自扩充门面,一经发现坚决予以拆除;4.严禁占道堆放,私自改造台阶、人行道及将炉口、烟囱等排污口朝向街面;5.各门店需签订门前三包协议书。
对执法人员的两个“及时”包括:1.加强巡查,及时告知店家门前装修的相关要求,日常巡查中,要“看天、看地、看两边,看到苗头要敏感”;遇到装修门店及时分发一封信并耐心讲解,使其能在以后的装修施工中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防患于未然;2.及时签订门前三包协议书,更新门前三包“一户一码”数据库,做好门前三包管理工作。
下一步,仓山区城市管理局继续严格按照抓小、抓早、抓好的工作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做好市容市貌管理,守护靓丽街区。
福州日报记者 林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