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将试点建设6个完整社区 2022年年底前完成
海西晨报讯(记者 叶子申)明年年底前,厦门将试点建设一批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环境优美的完整社区。日前,厦门市建设局印发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在岛内外6个社区进行试点,目的是提升居住社区建设质量、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此次厦门共有6个社区进入试点,分别是:思明区深田社区、湖里区东渡社区、集美区盛光社区、海沧区未来海岸社区、同安区城西社区、翔安区新兴社区。试点工作从今年6月份启动,2022年底前完成。
方案明确,建设完整社区,要深化近邻党建,发挥社区党组织核心引领作用,动员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社区治理,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要完善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推进基础设施绿色化,营造社区宜居环境。同时,健全社区管理机制,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此外,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居住社区配套设施建设及运营、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及社区综合服务,促进资金、资产、资源等统筹利用、良性循环,推动完整社区项目建设、管理、服务一体化、可持续。保持街区肌理、保护文物和历史建筑、挖掘文化资源,以乡愁记忆和历史文脉为基础,弘扬诚信守约、共享互助、公益环保社区精神。
根据方案,打造完整社区,要制定“一社区一方案”的改造方案,全面开展社区范围内闲置或低效用地、小微空间、临时建筑腾退用地、公共房屋及公房、老旧小区、居住人群及人口结构、公共空间现状、公共配套建设情况、片区历史人文要素、居民需求和意愿等基本信息普查工作,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形成具体改造项目清单。
方案规定,要鼓励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暂不具备条件的,倡导由街道(镇)委托专业物业机构先行介入,接管社区内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及周边片区,开展短期托底物业服务。
探索将部分政府承担的社区公共管理事务,以购买服务的方式,转移给专业物业服务机构实施,鼓励专业物业服务机构通过出资参与社区建设,以“先尝后买”的方式,为居民提供物业服务。
将完整社区建设与老旧小区改造、危房集中连片拆除及旧城改造等城市更新工作统筹实施,探索通过盘活片区低效用地及闲置公房等资源新增公共生活服务设施、长期专营服务设施落实投资权益及政府采购公共管理事务服务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居住社区配套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通过“改造+运营+物业”方式实现“微利可循环”。
什么是“完整社区”
2020年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并随文印发了《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
根据文件,完整社区是指为群众日常生活提供基本服务和设施的生活单元,也是社区治理的基本单元,统筹配建幼儿园、老年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综合超市、慢行系统等设施,与十五分钟生活圈相衔接,为居民提供更加完善的公共服务。原则上单个居住社区以0.5万-1.2万人口规模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