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腿脚不便的老人在家就能补办身份证,高山村的村民可以乘坐客运公交车直达县城……年初以来,闽清县把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推动党史学习教育的有效载体,探索“一套方案、两项制度、三个载体”为核心的“123”工作法,努力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闽清民众的幸福感节节攀升。
制定一套方案
点对点察民情
如何结合闽清实际办好群众满意的实事?闽清的答案体现在该县制定的《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中。
闽清紧密结合该县实际,将社情民意作为破解难点、疏通堵点的关键出发点,县处级领导带头落实访民(企)制度,精心选定28个调研课题,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107场,带动各乡镇各单位千名党员干部深入基层,问需问计于民。该县主要领导在调研时表示,要用好的产业成效撬动乡村振兴,让农民从乡村振兴事业中切实受益;要摸清企业在生产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动服务,积极帮助企业解难题、谋出路。
闽清县结合一线调研情况,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保障基本民生需求等8个重点方面提出工作方向和举措,并征求68个单位的意见建议,梳理形成《实施方案》。
落实两项制度
面对面解决诉求
“多亏了你们,不用出门也能补证。”东桥镇大箬村85岁的村民余其泉拉着民警的手连声道谢。原来,余其泉不慎遗失身份证,因腿脚不便无法出门补办,给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东桥派出所民警张汛涛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联系户籍民警一起上门采集余其泉的身份信息,并承诺身份证办好后会第一时间把证件送到他手中,让老人家不出门办好事。
不只是在大箬村,在恒昌财富中心小区,县应急部门党员干部志愿者帮助解决消防设施被占用问题;在融尚公馆小区,县供销社机关在职党员免费提供家用电器、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维修服务……在闽清各小区、村居,党员干部的贴心服务让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节节攀升。
“要让群众诉求面对面解决,小区、村居等社会基层单位的党员干部是重要依靠。”闽清县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县落实县委常委挂钩联系小区党支部制度和县领导当“村干”红色领航员制度,以领导为表率,带动党员干部当好大家的“近邻”。
闽清县委常委班子成员挂钩联系11个小区党支部,推动235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与社区、小区签订党建共建协议,99名机关党组织委员兼任小区党支部委员,持续开展“党员回家”行动,机关在职党员到社区、小区报到3057人次,为群众办实事好事98件;县处级领导带头担任165个行政村(社区)“村干部”,推动全县330名科级领导干部挂钩兼任行政村“村干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共商共谋发展大计。
利用三个载体
实打实回应关切
“以前出村没有公共交通,瓜果蔬菜不方便带去县城卖,现在老人剩下的农货可以‘出山’了!”4月7日,首班客车从塔庄镇林洞村发出,村民黄奇华难掩笑意,“班车通了,全村人都欢喜!”
随着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逐步推进,在闽清县交通局的指导下,县公交公司多次实地走访,征求村民意见,开通城关至林洞村的客运班线,切实解决村民出行难题。
“群众难题的解决有赖于各方的共同参与。”闽清县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县利用好实事项目、监督平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三个载体”,实打实回应关切。
建立实事项目台账,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同干部精气神大提振行动结合起来,深入摸排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目前共收集项目161个,并打造建账定责、精准解决、成效反馈的工作闭环,推动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
打造阳光监督平台,在县属媒体开设“我为群众办实事”专栏,定期将重点项目清单、工作进展、办理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依托全县16个乡镇文明实践所和292个村居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全面配套建设“党史学习教育驿站”,推广省璜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市级试点“六单工作法”,组织全县1073支志愿服务队开展“学党史·我为群众办实事”志愿服务3630场次,惠及群众21万人次。
福州日报记者 林瑞琪 通讯员 卢永辉 陈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