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2021年数字经济融合发展专项资金开始申报
厦门日报讯(记者 李晓平)厦门2021年数字经济融合发展专项资金开始申报了,申报项目分为引进奖励、发展奖励、技术攻关奖励、平台奖励、标准补贴、服务机构运营补贴、自主可控产品培育补贴和活动补贴等八种类型,符合条件的企业或机构都可申报,最高补助达2000万元。资金支持时间为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下个月30日。
引进奖励申报条件:市外数字经济领域企业2020年来厦新注册区块链、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相关产业企业,实际到资金额达到2000万元(含)的。奖励标准:按实收资本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最高500万元;对经权威机构认定的中国人工智能、软件、互联网、区块链百强企业,以及获得厦门市政府主办的中国人工智能大赛各项目前十名的初创企业来厦落户,奖励标准提高至10%,单个企业最高1000万元。
发展奖励申报条件:厦门区块链、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企业,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000万元、1亿元、2亿元的。奖励标准:按照晋级补差原则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的奖励。
技术攻关奖励申报条件:厦门区块链、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企业,在区块链、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领域进行技术研发,相应的研发费用能够清晰归集。奖励标准:在现行研发经费补助政策基础上,再给予15%奖励,每家企业每年奖励金额最高200万元。
平台奖励申报条件:厦门区块链、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创新支撑服务平台,2020年软硬件投入达到500万元(含)以上,且用户数不低于20家的。奖励标准:按照平台软件和硬件设备投资额(不包括各级财政投入部分)的30%给予补助,单个平台最高2000万元。
参与制定区块链、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标准的厦门企业,购买鲲鹏等自主可控产品适配服务的厦门企业,承办高端博览会项目的本地企业,符合条件的也可申报不同程度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