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1-04-28 10:24:06 来源:漳州市纪委监委
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日前,漳州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诏安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何金生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3年至2020年,何金生在担任诏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人大副处级领导干部期间及退休后,多次收受私营企业主等赠送的高档烟酒等礼品及购物卡,价值共计14.018万元(人民币,下同)。此外,何金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2月,何金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龙海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负责人周天造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8年春节和中秋节前,周天造在担任龙海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中队中队长期间,先后两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烟酒、茶叶等礼品,价值共计2260元。2020年10月,周天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东山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沈汉龙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4月至9月,沈汉龙在担任东山县残联理事长期间,多次要求单位驾驶员驾驶公车接送其办理个人事务,并先后两次利用出差之机,使用公车前往外地拜访朋友。2020年8月,沈汉龙主动退缴公车私用费用。2020年12月,沈汉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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