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探索建立“两统筹、两统管” 着力破解农村“有新房无新村”
东南网4月12日讯(本网记者 陈艳艳 刘惠萍 )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时,十分关注富民乡村产业发展,要求福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推进老区苏区全面振兴。作为“风展红旗如画”的老区苏区,三明市把规范农村新村新房建设,作为三明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和两岸乡村融合振兴的责任担当。
去年9月4日,三明市结合本地实际,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三明市建立健全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机制的意见》,探索建立“两统筹、两统管”的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机制,加快城乡建筑风貌管理地方立法,着力破解农村“有新房无新村”问题,促进乡村振兴。
进一步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
4月8日,东南网记者来到三明市洋溪镇上街村,村民胡乃金刚好拿着一个文件袋交到村部,里面装着村民签好的青苗补偿协议书。老胡告诉记者,因为村里正在建设农村新型小区,最近正在做征地青苗补偿。
上街村作为洋溪镇农村新型住宅小区集中建设试点,正如火如荼地规划建设上街新村安置小区。该项目的落地,得益于三明市委出台的《三明市建立健全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机制的意见》。根据《意见》精神,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制定了推进方案,积极推进14个农村新型住宅小区集中建设试点工作。洋溪镇在此次建设试点名单中,镇党委按照统规统建、集中建设的原则,成立了综合、技术、政策、项目、宣传、法律等6个工作小组,推进农村新型住宅小区集中建设项目的进展。
该项目的推进,将进一步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同时着力解决好“有新房没新村”问题。
老胡现有的老宅,当天他的爱人正在准备午餐。刘惠萍 摄
据介绍,洋溪镇由于交通区位和生态资源优势,被三明市纳入中心城区,立足建设北部新城,着力打造“文旅小镇”和城市后花园。根据规划要求,近几年暂停了洋溪镇农民个人建房审批。这与村民迫切改善住房需求产生了矛盾——因为无法新改建住房,村民居住条件差,一家三代人挤在破旧的老宅里比比皆是,村民老胡现有的老宅因为住不下一家五口人,儿子儿媳只能“借住”在隔壁兄弟家;也因为无法建设新房,村里出现了不少高龄男青年,“女朋友带回来都要分,看到这种居住条件基本没人愿意。”上街村村主任洪传根此前为此也很是着急。
洋溪镇农村新型住宅小区位于上街村虎头垅地块。刘惠萍 摄
如今,有了政策的支持,洋溪镇根据《意见》中按照“县统筹、乡统管、地统筹、事统管”的要求,加大了项目推进力度,形成了以梅列区统一调动力量、洋溪镇统管推进、上街村为建设主体的模式,将在上街村虎头垅地块统规统建,打造出一批黑瓦、白墙、青砖的传统客家风格新型住宅小区。小区规划户数648户,其中低层148户、高层500户,分两期建设,同时将配套廊亭、停车泊位等系列公共服务设施。目前,小区旁的公办幼儿园已开园,入园幼儿人数达240余人。
小区旁的公办幼儿园已开园,已有240余人入园学习。刘惠萍 摄
“洋溪镇正在积极地推进农村新型住宅小区的建设,尤其在风貌管控方面,以及周边的立面改造,都将与新型住宅小区的风格相匹配。”统管农村新型住宅小区建房工作的洋溪镇党委书记连腾勇告诉记者,该项目一期工程预计在12月底前完成。
在村部旁边,一间闲置的老宅正在进行内外装修,完工后将作为新型住宅小区的认筹接待中心。
加快城乡建筑风貌管理地方立法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十四五”规划纲要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做出全面部署。如何答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道“必答题”?美丽乡村建设是重要任务!而乡村美不美,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很重要。
“在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方面,泰宁县有一套比较好的机制和成功经验,但是还有许多县在管理上,只注重审批土地,村民要在哪盖,怎么盖,盖成怎么样,缺少统筹规划,管控不到位。有的盖完是裸房,有的盖了五六层高,这就出现农村新房建了不少,但看上去还是很凌乱破旧。还有农村村民想要建新房,手续办理不便,长期以往,便出现擅自占用耕地林地、违章建房等情况。”三明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吴义丰说。
上街村一隅,房屋风格各异,朝向也杂乱无序。刘惠萍 摄
为破解农村建房“规划统筹不足”“风貌管控不到位”“违法建房”等问题,去年9月4日,三明市结合本地实际,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三明市建立健全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机制的意见》,成立由市领导任组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组成的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召开研究农村建房工作会议,把握“两统筹、两统管”机制制度,通过县统筹实现规划“一张图”,乡统管实现审批“一支笔”,地统筹实现布局“一盘棋”,事统管实现监管“一条龙”,加快城乡建筑风貌管理地方立法,切实解决农村有新房没新村问题。
为此,三明市专门组织召开全市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现场会,市委书记林兴禄充分肯定全市该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强调要进一步理解新村新房建设的重大意义,更加规范农村新村新房建设。
上街村全景图。洋溪镇 供图
《意见》出台后,三明市各级政府、部门在组织保障、机制建设、政策宣传等方面持续发力抓落实: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制定了《三明市建立健全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机制推进方案》,就加快推进落实《意见》提出明确目标和措施;永安市小陶镇在全市率先建立“房长制”,建立以镇党委书记为房长、包片领导为片房长、各村支部书记为村房长的房长制,明确要求片房长每周对负责区域巡查1次,村房长每周对所负责区域巡查3次,并做好巡查记录,规范日常巡查管理、审批和监管等职责;泰宁县建立农村建房全程挂牌公示和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出台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办法、乡村绿化美化建设导则等文件,对农村建房行为进行全程监管;建宁县以地方方言情景剧方式,进行接地气、通下情的政策宣传,提高村民依法依规建房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