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思明区对民宿企业实行“备案制”
东南网3月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曾宇姗) 昨日,厦门市思明区政府在其官网上发布最新的《思明区民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其中最大亮点是一改以往多部门联合审批制的做法,按照中央放管服的要求,对民宿企业实行“备案制”。
首先,《办法》所称的民宿是指经营者利用城乡居民自有住宅、集体用房或其他配套用房,结合当地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资源和农林牧渔生产活动,为旅游者休闲度假、体验当地风俗文化提供住宿、餐饮等服务的处所。《办法》要求,民宿经营者应在依法取得商事登记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向民宿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进行备案,并提供民宿经营承诺书。民宿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对经营者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符合备案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将备案信息推送至公安、资源规划、城管、消防、文旅、市场监管、建设、市政、生态环境、卫健等相关部门,由公安机关接入旅馆业(民宿)信息管理系统。民宿经营手续大幅度简化,在中山片区、曾厝垵片区、黄厝片区三个可开办区域的民宿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
据悉,该《办法》公布后,有望引导不少资本投资厦门思明区民宿,专业团队、头部品牌、投资资本的进场可能让民宿行业竞争进入白热化,也将大大提升厦门民宿整体品质和发展质量。随着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对《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民宿国标的调整,甲乙丙三个等级的民宿品牌有机会借由思明区民宿身份问题的解决落户厦门或在厦门成长起来。
民宿开办区域具体范围
●中山片区
东至公园东路,西至鹭江道,南至镇海路,北至厦禾路。
●曾厝垵片区(曾厝垵社区区划)
1、东至环岛南路(白石炮台大排档),西至环岛南路(胡里山炮台),南至环岛南路,北至御屏山西姑岭(山体)。
2、上李社区考虑是新城区,不适合民宿开办和开发,不予纳入。
3、区域以社区区划为界限,范围内所涉林地、山地不作为民宿开发使用。●黄厝片区(黄厝社区区划)
东至环岛南路(拐子桥,与前埔社区居委会交界),西至环岛南路(白石炮台大排档),南至环岛南路,北至云顶岩(山体)。
开办民宿的房屋应满足什么条件?
《办法》规定,民宿经营规模上应满足:单栋建筑用于经营的客房数不得超过十四间,经营用客房不超过4层、建筑面积不超过800㎡。超过上述规模要求的,按照旅馆业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开办区域内的民宿还应检查用于民宿经营的房屋三大安全硬件是否满足:有无建筑产权证、土地使用证以及其他符合要求的房屋手续或证照;能否取得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报告(B级以上);能否取得第三方鉴定机构的民宿消防安全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