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出台110余条惠企措施
福州新闻网2月5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徐文宇 通讯员 洪见文 汪炜娜)记者4日从福州高新区政校银企创新发展大会上获悉,高新区今年将全力推动九大专项行动,落实110余条惠企措施,全力推进中国东南(福建)科学城建设,打造一流大学城。
9个专项行动小组列出项目清单
据了解,高新区成立了党建引领、科教兴城、龙头扶引、扩大内需、改革攻坚、区域协同、绿色发展、温暖高新、平安高新9个专项行动小组,每个小组下设若干个指挥部,全区共设42个项目指挥部,生成工作清单、项目清单157项。
今年高新区将全力建设中国东南(福建)科学城,重点建设福建光电实验室等创新龙头,支持共建产学研中心,力争集聚全市30%以上重大科技专项。搭建“高新区技术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全链条孵化育成体系,力争在建设国家级和省级平台上有新的突破。
围绕打造宜学宜业宜居宜游的一流大学城,高新区今年生成旧改项目3项,生成基础设施、配套服务、景观提升项目62项(其中2021年建成25项,2022年建成25项,2023年建成12项)。
市里政策再加码出台110余条措施
为促进高新区产业发展、人才引进、金融创新、高新技术发展,高新区在市里的政策上再加码、再扶持、再奖励,共出台23项政策、110余条措施。
比如, 《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八条措施》明确,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配套奖励,最高奖励1050万元,并发行具有高新区特色的“人才服务券”;《进一步支持台资企业发展和推进台湾青年就业创业的八条措施》明确,对台湾青年创业基地,在市里奖励的基础上,再补助市级补助金额的50%; 《支持科技创新的十条措施》明确,对新认定的独角兽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此外, 《关于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八条措施》提出,高校科研院所(不含个人)与区内企业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一次性奖励高校科研院所10万元。对于研发成果在高新区投产落地满一年后的项目,高新区可按照项目技术转让合同实际支出金额的10%奖励给企业,单个项目奖励资金最高可达100万元,每家企业最高可获得500万元。
《关于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支持建设电商产业园区和贸易类电商企业做大做强,除制定市里配套的加码奖励之外,还创新设立招商贡献奖,奖励金额达地方留成税收的3%。
《关于福州高新区标准化项目奖励办法》明确,对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最高给予60万元奖励,对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最高给予3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