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压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 生态文明建设硕果累累
全省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荣获第一——这份实至名归的荣誉,再一次擦亮了厦门这座高颜值生态花园之城的绿色“招牌”。
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多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厦门提出的“成为生态省建设排头兵”的嘱托,高举生态文明建设“指挥棒”,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奋力在生态文明建设征程中走前头、做示范。
砥砺前行,高歌奋进。2020年,厦门市生态环境质量创“十三五”最优,营商环境建设力度为近年最大,现代环境治理能力走前列、当样板……沉甸甸的荣誉,意味着优美的生态环境质量、优越的生态文明机制、优秀的绿色发展品质。厦门的生态之美更加熠熠生辉,生活在这座城市的人们享有更真切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四大创新做法 强化生态环保责任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率先在全国实行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三合一”考核,如今已形成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的考核机制,有效强化各级各部门生态环保政治责任。在全省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考核中,我市连续六年获得优秀。
创新1 评价考核目标 覆盖生态文明建设全领域
“我市深化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改革,体现在三个‘全覆盖’上。”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称,一是考核内容全覆盖。将党政领导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两项考核进行有机整合,并将年度重点污染防治攻坚成效纳入考核体系,统筹构建“三合一”考核体系,实现重点目标任务考核全覆盖。二是考核对象全覆盖。考核对象覆盖生态文明建设全行业全领域,涉及6个区、33个市直部门、10个省部属驻厦单位和11个市属国有企业,坚持一根“指挥棒”指挥到底。三是考核周期全覆盖,即实行年度评价考核和五年综合考核,突出公众的获得感。
创新2 评价考核指标 体现地域差异和权责
坚持强化职责、突出重点、差异考评,是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的一大亮点。
据了解,我市出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并配套制定《年度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和《五年综合考核目标体系》等一系列考核指标体系,形成可量化、可操作、差异化的考核方法,同时在年度评价考核指标体系设计上,全面承接落实国家和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新增国土空间开发、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质量等10个二级指标,切实把指标体系与职责规定、目标任务有机融合。
此外,我市坚持动态管理和差异考核,每年围绕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绿色发展指标和重点任务等,全面厘清生态文明建设权责清单。坚持每年结合各区主体功能定位差异和各部门不同工作职责,研究制定差异化考核指标。
创新3 评价考核制度 可持续运行
我市积极探索实践年度评价考核方式,创新开展“三个结合”可持续评价考核运行机制。
具体来说,就是坚持日常检查督导和年度评价考核相结合,组织专家评审团成员开展现场检查和督办指导,对进度滞后或者环境问题突出的要求限期整改。坚持部门考核评分和专家评审团审议相结合,市直相关部门除了按职能对各区进行考核外,还要对部门之间互相联系、互相监督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行考核打分。坚持公众满意率调查和评价考核信息化管理相结合,授权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电话、发放问卷、入户调查或者网络评议等方式开展公众满意率调查,始终把市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摆在首位。
创新4 评价考核结果 运用刚性强、渠道多
健全完善评价考核结果应用机制,实现奖惩机制与“一票否决”量化评价,则是我市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的关键所在。
我市坚持每年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会,组织市、区签订党政领导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压紧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结果运用于干部绩效管理业绩指标考核和党政领导实绩指标考核;强化表扬奖励,推行生态文明建设表扬奖励制度,不定期表扬奖励生态文明建设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激发全社会共建生态文明热情;强化问责和一票否决,在评价考核体系中设置惩戒指标和“一票否决”不能评优等情形,形成鲜明的评价导向和约束机制,实现评价考核奖惩激励制度化常态化。
五大亮点工作 助力经济社会绿色腾飞
亮点1
坚持绿色发展 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
坚持绿色发展,必须从源头抓起,统筹推进。2020年,我市在绿色发展道路上越走越坚定,通过一系列扎实举措,形成内生动力机制,朝着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方向阔步迈进。
去年,我市深入实施国土空间战略,编制形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战略成果,深入推进“多规合一”,将生态功能区划、环境功能区划等空间管控、规划环评纳入“多规合一”平台,结合“三线一单”编制及其配套系统模块开发,真正发挥高位绿色决策的作用。
在生态文明建设这张蓝图上,产业的升级,积蓄了强大的绿色能量。2020年,我市新材料、平板显示、生物医药等绿色产业链、产业集群亮点纷呈。绿色总部经济发展、绿色金融取得丰硕成果,绿色信贷余额同比增长61.9%,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累计为459家企业提供7.2亿元风险保障。
深化产业绿色发展,实施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心剂”。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取得新突破,特别是绿洲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园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集美(杏林)台商投资区园区循环化改造等项目的加快建设,为循环经济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亮点2
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清新的空气、湛蓝的海水、绵延不断的绿色空间,厦门的生态之美总是如此赏心悦目,这离不开全方位的环境质量管控,更离不开抓实抓细的污染防治攻坚。
2020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4,还在东坪山片区建成全省首个近零碳排放示范区,“厦门蓝”再次交出亮眼答卷。这背后,是扎实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完成省市两级大气精准治理项目47个,86台重点行业工业炉窑实施深度治理,核查VOCs重点排放企业103家,整治“散乱污”企业748家。与此同时,移动污染源、重点污染源治理持续升级,完成近2万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查处高排放机动车限行3000多辆次,推动工地扬尘管控问题整改180个。
精心呵护“厦门蓝”的同时,也时刻用心守护“碧水”。2020年,我市以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持续开展饮用水源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完成“千吨万人”清单问题整治,巩固提升埭头溪等黑臭水体治理成效,7个“小流域综合治理”为民办实事项目累计投资11405万元,15个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达标率100%。此外,全市400个入海排放口实现定期全覆盖监测,新增海域保洁面积52平方公里,污水处理能力超额完成50万吨/日以上年度目标。
保护“净土”,也是重中之重的工作。2020年,我市累计完成144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严抓常态化疫情防控,率先在全国建成医疗废物环境信息监管平台,新增59套公共视频,并制定实施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方案和涉疫冷链食品无害化处置规程,将医废处置能力由7500吨/年提高到15000吨/年。同时,建成东部垃圾焚烧厂二期、工业废物处置中心二期,率先在全国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年,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污染防治工作再次交出亮眼答卷,意义实属非凡,也为我市站在更高起点打好新一轮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起好头、开好局打下坚实基础。
亮点3
构建安全屏障 有效防控生态环境风险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加强生态修复、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严格环境安全监管,始终是厦门构筑绿色生态屏障、护航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2020年,我市生态保护与修复有条不紊地开展,完成“三区两线”8处矿山地质环境生态恢复治理,下潭尾红树林公园累计种植红树林约83公顷;综合治理水土流失1万亩,全市水土流失率下降到5.44%;自然保护区面积13897.38公顷,超额完成423.38公顷……数字背后,是不断优化的生态环境,更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动图景。
不仅如此,风险防范能力也有了更坚强的技术支撑、队伍支撑、机制支撑。我市持续借力数字生态,强化精准治污。2020年“智慧环保”平台三期建设,针对突出环境管理需求,创设环境管理模块,大气、水、机动车、重金属、“三线一单”等应用模块在全省推广,依托生态云、智慧环保、在线监控等大数据平台,推广重点流域污染源、工地扬尘、海漂垃圾、入海入河排污口等领域无人机使用,精准发现环境违法问题。
与此同时,生态环境安全监管朝着纵深方向不断推进。我市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精心组织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抓好危险废物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环保领域“行业清源”行动,强化放射性物品多部门联动监管,先后完成全市42家放射性物品单位隐患排查工作,督促落实问题隐患整改163处。
亮点4
深化改革创新 环境治理体系日臻完善
创新,始终是厦门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关键词。体制机制改革的引领作用,切实保障我市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齐头并进,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0年,我市颁布实施《厦门经济特区筼筜湖区保护办法》,对湖区管理体制机制、规划与建设、治理与保护等进行制度设计。《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厦门市砂、石、土资源管理规定》等原有法规条例也逐步修订完善。我市还协同龙岩市、泉州市、漳州市,推出《关于加强九龙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草案)》,拟联合报送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切实强化区域环境协同保护。
以法为纲只是一方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体系建设也迈向更高台阶。以打造生态文明典范城市为契机,我市制定实施《厦门市率先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生态文明建设行动计划》《厦门市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健全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深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等21项改革工作。特别是厦门市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再添创新成果——“三线一单”系统,率先全国实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数字化。
这些实实在在的创新举措,切实推动空间管制能力不断增强,科学管理水平持续提升,资源承载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推动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取得卓越成效。
另一方面,科学监管能力持续提升。我市制定实施《厦门市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策划实施48个项目,全面巩固生态环境监管基础;网格监管机制迈向智能化,尤其是环保网格化平台二期的建设,大幅提升平台的功能性和交互性,有效夯实环境监管这张“铁网”。
亮点5
强化保障能力 生态环境治理水平稳步提升
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复杂工程,需要一盘棋统筹,用好“指挥棒”,确保各项工作开展更加高效、科学、联动。
坚持问题靶向,健全监督监管体系,就是一道重要抓手。我市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的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建立起市领导包案、第三方监督等6项制度,有力有序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第一轮督察涉及我市18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整改。第二轮督察涉及我市的6个共性、6个个性问题,均按序时进度推进。
强化要素保障,护航重点行业企业发展,助力绿色腾飞——2020年,我市深化排污权交易制度改革,共指导9家企业核定可交易排污权指标187.33吨/年,出让可收益约873万元;储备排污权先后保障中航锂电A6项目、电气硝子三期等重点项目需求以及95个其他排放项目。与此同时,我市还首创推动生态系统价值核算技术导则和示范市指标体系通过地方标准立项审核,推进“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路径的实现,为生态文明建设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厦门日报记者王玉婷 许晓婷 通讯员 徐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