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城市与建筑风貌管控工作实施意见权威解读来了
福州新闻网1月23日讯 (福州日报记者 林奕婷)日前,市资源规划局会同市建设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福州市城市与建筑风貌管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将对福州的城市建筑风貌产生怎样的影响?记者采访了市资源规划局的相关负责人,就建筑的管控要求进行解读。
一、高低错落,勾勒天际轮廓线
新批准住宅建筑的建筑高度原则上不超过80米,新建100米以上建筑应充分论证、集中布局,与城市规模、空间尺度相适宜。
权威解读
建筑是城市内涵和品质的表现,也牵系着重要的民生问题。《实施意见》对住宅建筑进行高度管控,主要是为了控制住宅建筑的开发强度,降低建设成本,其次在安置房和安商房的建设中,能有效缩短工期,尽快完成回迁。
城市重点片区的建筑高度塑造了一座城市的天际轮廓线。要构筑具有福州城市特色的天际轮廓线,福州重点片区的建筑应该形成高低错落的空间感,防止出现“齐平头”的现象。
二、控制面宽,让视野能“呼吸”
加强住宅建筑面宽和形体的控制,住宅建筑高度60米(含60米)以下的,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不得大于60米;高度在60米以上的,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不得大于45米,其中,位于重要干道沿线的,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不得大于4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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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举措主要是对建筑面宽和形体加以控制,以确保城市的通透率,即有足够的敞开空间,形成视线通廊,充分打开视野。
以沿江区域为例,部分住宅建筑为了打造“江景房”,较为普遍建设大面宽高层住宅,导致沿江“一堵墙”的情况出现,影响了滨江景观和望江景致。配合“两江四岸”的景观提升专项行动,有效对沿江建筑进行管控,鼓励新批建筑以点楼代替板楼,让沿江建筑有疏有密,形成前后高差,打造良好的江望角度,共塑福州金名片。
三、整理外立面,打造城市会客厅
位于城市重要区域的住宅建筑外立面应当进行公建化设计,其中临街一线住宅建筑应设置封闭或半封闭阳台。公共建筑外立面应简约大气;办公建筑(含公寓式办公)、商业及工业建筑不设置外挑阳台,确需设置的,按凹阳台设计。
权威解读
外立面精细化设计的管控主要针对城市重要区域,例如城市重要干道及景观廊道沿线。保持建筑外立面的整洁美观如同布置一座城市的“会客厅”。在建筑外立面管控上综合考虑住宅建筑和非住宅建筑的情况,精准施策。
就住宅而言,开放式阳台晾晒的衣物会导致外立面出现杂乱感,因此针对沿街一侧住宅建筑,新建建筑设置封闭或半封闭的阳台,既保证了外立面的整洁,又满足了居民晾晒衣服的需求。非住宅建筑不设置外挑阳台则是为了防止建筑使用功能的改变,此前常发现商用建筑住宅化的情况存在,不仅影响了外立面整体的整洁性,还会对城市环境造成破坏影响。
四、打破沉闷,用色彩凸显城市活力
引入负面清单管理手段,基调色立足“暖白亮灰”的城市主色调,以中明度、中低艳度的无彩色或暖色系色彩为主,不得大面积使用艳度过高的噪色。
权威解读
外观颜色的管控在于通过色彩的呈现提升城市建筑的温度,让城市亮起来、明快起来。为此,转变建筑用色的管控理念,由正面引导转为负面清单管理手段,给予建筑色彩的选择一定的自由度。此外,新定主色调“暖白亮灰”,是基于福州的传统建筑主色调进行考虑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建筑的色彩只限于这两种颜色。负面清单的管理手段旨在鼓励创新和尝试,同时为建筑色彩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不过分突兀和跳跃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