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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交警持续开展酒醉驾整治 11月已1865人被查

2020-12-01 15:12:04 来源:东南网

交警严查酒醉驾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暨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工作部署,泉州各地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酒醉驾交通违法整治行动,11月份以来,共查处酒驾1294起、醉驾571起。

□记者 黄枫 王丽虹 通讯员 庄承汪 赵美缘 刘虹艳 陈亚明 文/图

酒驾探望生病母亲 孝心变担心

11月20日20时40分许,许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途经泉港区山腰镇坝头路口路段执勤点时,被泉港交警大队山腰中队执勤民警查获。许某浑身酒气,经现场酒精吹气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5mg/100ml,且其没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涉嫌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

经调查,许某称当晚8时许下班回家,吃饭时喝了一两多的红酒。被查获时,他正准备去看望生病的母亲。民警发现,许某早在2017年就因酒驾被查,2019年又因醉驾被查获。民警对许某处以罚款及行政拘留的处罚。

醉驾追尾私了不成 费钱还被拘

11月25日22时59分许,黄某驾驶小型轿车从泉港驿峰路某海鲜楼出发,沿驿峰路驶入祥云路后,因操作不当刮碰路中护栏,造成护栏和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经检测:黄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211.40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经查,当晚黄某在海鲜楼与客户吃饭,其间喝了一两白酒及两瓶啤酒。

11月24日22时许,陈某驾驶车辆前往泉州市区泉秀街一餐馆用餐,其间喝了白酒。25日凌晨0时30分许,他驾车回家,途经少林路时追尾前方车辆。双方下车协商,由于赔偿谈不妥,前方车辆驾驶员报警。经检测,陈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51.96mg/100mL,属于醉驾。被问及为何酒后驾驶车辆,陈某说,为了省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这下,钱没省着,他还面临法律的严惩。

目前,黄某和陈某均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醉驾躲入小路酣睡 还是被查获

11月27日19时许,45岁的黄某开着车来到泉州市区兴贤路一家酒楼与朋友聚餐。21时许,酒足饭饱后,朋友们相继打车回家,黄某则独自开车离开酒楼。开了不远,酒劲上涌,他便将车拐进旁边一条小路,然后将车停在路边呼呼大睡。

当晚,接到辖区群众报警后,鲤城公安分局常泰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查看。民警敲车窗将黄某喊醒,询问其是否醉酒驾驶机动车,黄某否认。民警将其送到医院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发现其血液内酒精浓度达到179.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目前,黄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

提醒

酒后啥都不正常 莫高估自己

交警介绍,酒精会使司机受到多方面的影响。饮酒后人的手、脚的反应速度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此外,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

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要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醉驾要判刑,遵守交通法规,以免给自己及他人带来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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