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下发通知:进口冷链食品须信息报备
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阻断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传播渠道,泉州市下发通知,要求从事批发、购进大宗自用、贮存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和个人须做好信息报备工作。
从事批发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进口冷链食品预计到达仓储地24小时前,向目的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报备,备案内容包括生产经营者名称(姓名)、食品名称、数量、检验检疫报告、报关单、核酸检测证明和消毒证明、承运企业和车辆、仓储地点等信息。
购进大宗自用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进口冷链食品预计到达仓储地24小时前,向目的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报备,备案内容包括食品名称、数量、检验检疫报告、报关单、核酸检测证明和消毒证明、承运企业和车辆、仓储地点等信息。
从事收储进口冷链食品的冷冻冷藏企业(冻库),应在收储的进口冷链食品到达并完成消毒装卸入库24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报备,备案内容包括货主、食品名称、入库数量、索证索票查验核对情况、入库消毒情况、运输车辆信息、装卸接触从业人员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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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商超应明示“进口冷链食品”
泉州网11月18日讯(记者李菁)昨日,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责任告知书》。
其中要求,冷链食品装卸工人应做好个人防护措施。进口冷链食品在入库前,冻库需对该批货物件件消毒和最小包装消毒,确保不留死角。各冻库需将进口冷链食品的每日销售记录报给当地市场监督管理所。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义务,必须向上游索取,报关单、检疫合格证明、新冠病毒检验报告、消毒证明等严格落实“一品一码”追溯管理,严禁采购、销售无合法来源的冷链食品。
各商超、市场、水产品店等经营者在销售时,应在显著位置明示“进口冷链食品”字样,悬挂公示报关单、检疫合格证明、消毒证明,建议零售商使用电子支付,如使用现金支付,需记录客户的姓名、地址、电话等内容。
延伸阅读
冷链食品怎么吃才安全?
市民们选购冷链食品要去正规超市或市场,要关注食品产地、来源、进口食品检疫等相关信息。
选购冷链食品时应正确佩戴口罩,避免徒手接触食品表面,建议使用一次性手套挑选冷冻冰鲜食品。购物后及时用肥皂或洗手液清洗双手。
厨房要保持通风,建议对厨房的台面和其他物体表面经常清洁并擦拭消毒、餐炊具要经常高温消毒处理。要做到生熟分开,处理冷冻冰鲜食品所用的容器、刀具和砧板等器具应单独放置,要及时清洗、消毒,避免与处理直接入口食物的器具混用,避免交叉污染。
清洗或接触冷冻冰鲜食品后应先洗手再接触熟食。冷冻冰鲜食品放置冰箱冷冻室保存,不要存放过长时间,与熟食要分开存放。
烹调食用冷冻冰鲜食品时应烧熟煮透,尽量避免生吃、半生吃、酒泡、醋泡或盐腌后直接食用海鲜食品。家庭成员或多人共同就餐时,使用公筷、公勺,减少交叉感染风险。(记者李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