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147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机制
福州新闻网9月17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叶欣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没有双亡、但家庭没有能力或无法抚养的儿童,关爱保护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推进民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全市已有147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经审核纳入保障,并已全部录入民政部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其中包含服刑人员子女122名、低保家庭儿童930名、特困家庭儿童17名、重残家庭儿童47人等,1月~8月全市已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金389.98万元。
据了解,今年1月,市民政局联合11个部门下发了《福州市民政局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通知》(榕民〔2020〕1号),将符合父母双方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失联、失踪的或一方死亡失踪另一方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失联、强制隔离戒毒的儿童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按每人每月900元标准发放补助金,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
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为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为困境儿童健康正常成长打造一片蓝天,全市民政等部门坚决按照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同时,组织民政工作人员及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开展地毯式摸排,并帮助办理申请,做到不漏一人,应保尽保。加强同医保、教育、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协同,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发动社会力量等方式,支持和引导社会团体、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开展亲情关爱、课业辅导等特色关爱服务活动,营造全社会关爱保护氛围。
除了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外,福州市经市民政局与市医保局、市教育局协同推进,已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部列为医疗救助第一类救助对象,享受免费医保、2万元以内无底线全额救助及特大病医疗救助等政策;同时享受每年2000元学前助学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高中阶段每年3000元及高等教育阶段助学金等教育资助保障政策。市民政局等各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大关爱保护力度,提高保障标准,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切实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和受保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