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不动产权证书 福州五城区交房交地即发证
福州新闻网9月17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福州市五城区推行商品房开发项目“交房(地)即发证”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昨日出台。这是我市便民利企的新举措,为提出申请的群众和开发企业在交房、交地的时点即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告别至少8个工作日的时间差。
该举措的推行使五城区(不含长乐)在全省率先实现交房(地)即发证,其中交地即发证为全省首创。
交房即发证 马上办落户
以往,市民申领不动产权证书要按照商品房竣工验收、不动产测绘备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顺序办理,耗时较久。
“交房即发证”即五城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在交房现场为提出申请的购房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了购房人产权与住权同步,解决了原来消防验收、不动产测绘、规划核实、首次登记等串联办理周期长、效率低的问题。
购房人现场领证后,可以马上办理子女落户、入学,房屋交易、过户、抵押贷款等,切实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解决了购房群众的“心病”。
交地即发证 融资大提速
过去,企业申领不动产权证书,需要完成申请权籍调查、缴纳税费及土地出让金等多个环节,至少需要8个工作日。
“交地即发证”即五城区范围内,开发企业通过“招拍挂”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在权属无纠纷、原土地权利证书已注销、界址清楚、面积准确、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款缴纳完毕的情况下,在土地交付的当天,同步为用地单位办结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交地即发证”缩短了审批周期,节约了企业成本,让企业融资大提速,有力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部门协同 数据共享
新举措的推行,得益于多个部门协同、相关数据共享。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交房(地)即发证”有效推动开发企业在商品房建设中产权登记主体责任的落实,开发企业要更加重视项目的管理,监管部门验收程序更加规范,有利于提高商品房质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部及跨部门数据,通过共享及时获取,不再要求企业、群众重复提交,最大限度简化办证材料。新举措有助于优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和群众办事的获得感大增。下一阶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以营商环境评估为契机,继续推出一系列便民利企的服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