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十五连调
日前,泉州市2020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已全面完成。截至7月28日前,泉州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已将1至7月份调整补发的基本养老金全部发放到位,8月份起将按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正常发放。至此,泉州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顺利实现了自2006年以来较大幅度的“十五连调”。
泉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泉州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范围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9年12月福建省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确定,惠及全市11.05万名企业退休(职)人员。
调整办法
据介绍,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月增加标准由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构成,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适当倾斜。
定额调整部分: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按55元调整。
挂钩调整部分:一是与企业退休人员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2019年12月发放基本养老金标准的2.35%调整增加。二是与企业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挂钩部分。月增加标准按企业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元(缴费年限累计后剩余月数为6个月以内的,按半年计算;7个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适当倾斜部分:一是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的退休人员,在本次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40元。二是2019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军转干部,2019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低于2644元的,补齐至2644元后,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
按以上计算,如果市民是2019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2019年年底其的月基本养老金是3000元,退休时个人缴费年限有30年,那该市民今年每月可以增加155.5元养老金。
另根据本次调待政策,如果市民是1949年出生的企业退休人员(即2019年70周岁),还会额外增加一笔40元的倾斜部分调整金额,总计每月可以增加195.5元养老金。(记者许奕梅 通讯员李晴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