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
近日,公安部印发《关于命名“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决定》,罗源县公安局、福清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二中心获评“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目前,福州已有马尾区公安局、东街派出所等10个单位(次)获此殊荣。
近年来,市公安局积极适应执法环境变化,多措并举助推福州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全力构建全流程、全要素、系统性、即时性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取得明显成效。全市执法工作满意率、平安建设知晓率自2017年起连续3年稳居全省第一;群众安全感持续攀升至2019年的99.22%,跃居全省第二,创历史最好成绩。
建章立制
规范民警执法行为
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通过建章立制,激发民警执法办案内生动力,有效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实现民警执法办案积极性和执法效能的双提升。这是福州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的秘诀。
一直以来,市公安局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着力点,把标准规范建设项目化、责任化,建立健全覆盖各个执法领域、各个执法环节的程序规定和标准规范,提高执法工作的标准化程度。
近年来,市公安局相继制定下发有关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文件、规定近20份,为持续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奠定制度保障。
同时,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按照市政府部署编制市公安局行政权力清单,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和法律法规的修改情况对行政权力清单进行调整,推动公安机关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不断提升。
深化改革
助力办案提质增效
7月9日、10日,福清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二中心接收审查39名相关案件嫌疑人。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压力,二中心迅速启动办案区防疫安全防范应急预案,经过连续48小时全力攻坚,相关案件得以快速侦结,实现案件集中办理、警种合成作战、同步审核监督的“一站式”办案模式。
“涉及如此多的在押嫌疑人,而且在这么短时间内快速侦结,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二中心办案民警感慨道。
近年来,市公安局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总要求,以全面深化法治公安改革为动力,依托大数据,通过不断深化加强对执法活动的流程管控,实现“警情、案件、执法对象、涉案物品、执法民警”一体化管理,最大限度解放基层警力,提高公安核心战斗力,推动执法规范化提质增效。
加强监督
提升民警执法质量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了规矩就需要强有力的监督。市公安局以构建权责明确、奖惩分明的执法责任体系为主线,抓住审核把关、质量考评、奖优罚劣等环节,打造全流程、全时段、动态化的执法监督链条,全面压减执法“瑕疵产品”。
抓好年度考评与阶段考评、日常考评相结合,充分应用执法监督平台,通过功能模块对网上办案进行实时审核、监督和考评,大幅提升考评效率。扎实推进单位和个人执法档案信息化建设,并将执法质量、执法绩效与单位评先评优和民警评功授奖、晋职晋级紧密挂钩,落实执法质量一票否决制度,有效实现执法管理和队伍管理的对接。
此外,市公安局还修订完善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奖惩相关工作规定,明确办案责任追究、考评责任追究以及执法质量表彰奖励办法。
强化教育
筑牢民警思想根基
“近年来,民警面临日趋复杂的执法环境,日常执法办案中,经常会遇到各类新问题新难点,让民警倍感压力。市局组织邀请办案经验丰富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开展培训,对我们一线执法民警来说意义重大。”洋中派出所案审民警柯宏说。
用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市公安局不断通过组织各类专题法律学习,领导干部带头,营造全局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通过建立市局、县局、所队三级联动执法培训机制,推行常态化执法培训,将执法理念贯穿于授课内容,教育和引导广大民警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端正执法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着力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权限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017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共组织各类执法培训798场,培训人数34983人次,进一步打牢民警秉公执法、执政为民的根基,强化了民警法治意识、法治思维。
福州日报记者 曾建兵 通讯员 榕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