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全!福州鼓楼公租房申请攻略来了
2020年鼓楼区公租房申请7月20日就要开始了,满足条件的小伙伴可以前往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的政务(便民)分中心窗口提出申请啦!
根据福州市关于2020年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一起看看这些重点:
一、受理对象
(一)A型保障对象
二人及二人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4.8万元、单身家庭年收入低于7.2万元,且未租住公有住房的下列几类人员可提出申请:
1.具有五城区居民户籍(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且申请之日落户已满3年,在本市城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含)。
2.在本市城区务工且在本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4年,或属于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1年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城区无自有住房。
3.属于在本市城区范围内的省、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且已转正定级的在编工作人员,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城区无自有住房。
(二)B型保障对象
二人及二人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7.2万元、单身家庭(单身人员须年满30周岁)年收入低于9.6万元,在本市城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含)且未租住公有住房的下列几类人员可提出申请:
1.具有本市五城区居民户籍(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
2.在本市城区务工且在本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3年。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含)职称或技师以上(含)职业资格的技能型人员,且在本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1年。
(三)E型保障对象
在我市四城区有合法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
1.户籍不在四城区,且取得我市居住证满1年或缴交社会保险满1年;
2.二人及二人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7.2万元、单身家庭年收入低于9.6万元。
3.家庭成员在我市五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且在申请前5年内在本市五城区内无房屋权属转移行为。
二、保障方式
我市实行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相结合的保障方式。
(一)实物配租(适用A、B型保障家庭):
公租房保障家庭的保障标准根据家庭人口确定,即一、二、三人户家庭原则上分别配租45、55、65平方米左右户型。对于愿意下靠承租较小面积房源的家庭,给予20%的租金减免。
(二)租赁补贴:
1.A型保障家庭。按市场平均租金的70%发放租赁补贴。
2.B型保障家庭。按市场平均租金的50%发放租赁补贴。
3.E型保障家庭。按市场平均租金的30%发放租赁补贴。
三、申请流程
由属地街镇受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初审公示后,报区房管局会同国有房产、不动产登记、公积金等有关部门审查住房状况,并由区民政部门会同公安(车管)、人社等有关部门同时审查收入状况,均审核合格后上报市房管局会同市民政局等部门复核认定并公示,复核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异议不成立的,转市国有房产中心轮候实物配租或发放租赁补贴。
四、申报材料
按申请表明确的内容填写并提供相关材料。(可进入以下网站下载http://fgj.fuzhou.gov.cn/)
鼓楼的小伙伴们,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以下地址了解或致电详询:
五凤街道:铜盘路95号,电话:0591-83305281
水部街道:五一中路龙庭境39号,电话:0591-88281259
温泉街道:金汤巷13号温泉街道办事处窗口 ,电话:0591-87321132,0591-87822379
鼓西街道:杨桥东路198号鼓西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电话:0591-87664020
华大街道:湖东路18号华大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电话:0591-87850020,0591-87827250
东街街道:津泰路96号东街街道办事处一楼办事大厅,电话:0591-87512556,0591-87603855
鼓东街道:鼓东路189号鼓东街道办事处二楼,电话:0591-87566306
安泰街道:加洋路27号安泰街道办事处一楼公共服务办,电话:0591-88596181
南街街道:南街营房里12号,电话:0591-87602874
洪山镇人民政府:凤湖路81号便民服务中心 ,电话:0591-83719388
鼓楼区房管局:0591-87525521
鼓楼区民政局:0591-87713282
来源: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