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在全省率先发放失业补助金
失业后不符合条件不能领失业保险金,怎么办?政府来保障——
福州在全省率先发放失业补助金
东南网7月1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卞军凯) “因为疫情影响导致企业订单锐降,我辞职了。但重新求职并不顺利,而且不符合条件也没法领取失业保险金。没想到今天收到了第一笔失业补助金,给了我再战职场的保障和动力。”15日,福州在全省率先启动发放失业补助金,市民刘先生查询银行卡余额后高兴地说。按规定,这笔钱他可以连续领取6个月。
发放失业补助金,是福州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具体举措。按照《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所在单位和个人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等条件。如果参保缴费不满12个月,或者本人主动辞职的,则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受疫情影响,一些企业经营困难,不少参保缴费人员失业后,无法达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为了给他们的生活兜底,福州在全省率先落实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政策,加快发放失业补助金。”福州市人社局副局长高远忠介绍。
今年3月至12月,有两类人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一类是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将按照福州市月平均失业保险金的40%,即每月516元,发放6个月失业补助金。
另一类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照福州市月平均失业保险金的80%,即每月1032元,领取6个月。
“我领完失业保险金后,因疫情影响求职难,仍处于失业状态。接到让我继续领失业补助金的电话后,简直喜出望外,这次一定要找到新岗位。”家住鼓楼区的市民游女士说。
为了加快失业补助金发放进度,福州市优化申领流程,依托“榕e社保卡”App开通网络申领渠道,在全市各级失业保险经办窗口设立“失业补助金服务专窗”,并充分利用社保大数据核查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点对点”告知申领。截至目前,已向143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14.51万元。
以发放失业补助金为示范,福州还率先落实了失业农民工的临时生活补助金政策、大龄失业人员的延长失业保险金政策,实现对参保失业人员的民生兜底全覆盖,将失业保险的保障范围扩大到每一位参保失业者。
“为了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保障参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将发放失业补助金、生活补助金和延长发放大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这三项预计将发放2亿元。真金白银的支持,帮助失业者树立再就业的信心,确保专项资金精准发挥稳岗位保就业政策效应。”高远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