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检察院向黑恶势力亮剑 2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被打掉
庭审现场,检察官对黄某銮等人提起公诉。(闽侯检察院供图)
福州日报见习记者 赖志昌 通讯员 陈晓丽 艾佳云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随着法槌落下,近日由闽侯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某銮等2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迎来法院终审判决。黄某銮等人分别被判处二年六个月到二十五年不等有期徒刑。据悉,这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闽侯地区首例判决生效的涉黑犯罪案件。
“我们严格审核每一起犯罪案件的事实,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确保‘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承办检察官说。
村支书组建涉黑组织称霸一方
这个涉黑犯罪组织被打掉,当地群众拍手称快。日前,承办检察官向记者介绍了这个犯罪组织的发展全过程。
黄某銮是闽侯白沙镇人,从2000年7月开始担任该镇某村支部书记、主任。之后,他网罗多名团伙成员,通过开设赌场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以及强揽工程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经过多年发展,形成了以黄某銮为组织领导者,黄某、张某昌为主要骨干,叶某锋、程某耀、黄某强、张某等23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2018年6月,闽侯县检察院提前介入该起涉黑案件,发现黄某銮等人为非作恶,称霸一方,存在聚众斗殴、强迫交易、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多项犯罪事实。办案过程中,检察官收集了不少针对黄某銮及其团伙犯罪行为的群众举报信,主要集中在黄某銮及其团伙在当地的工程经营问题以及对基层组织的把控等两个方面。
“这个团伙操控工程,承揽了村里大大小小的工程,通过开设赌场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方式攫取经济利益,聚敛钱财。”承办检察官介绍,该组织还实施非法买卖枪支、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为掩盖犯罪行为,逃避法律追究,黄某銮还多次指使组织成员及他人顶替骨干分子接受处罚,严重扰乱司法秩序。
攻坚45天完成1520页审查报告
此案影响大,涉及范围广、人员多。为确保案件质量,闽侯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县法院召开10余次联席会议,并成立了以检委会专职委员为组长,4名业务骨干为成员的专案组,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
通过45天的案件攻坚,专案组对23名犯罪嫌疑人涉嫌的13项罪名共35起犯罪事实进行了全面审查,最终形成1520页、共计80万余字的审查报告,并在法定时间内依法起诉。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闽侯县检察院充分发挥认罪认罚制度作用,主导诉中定罪,将认罪认罚程序引入扫黑除恶案件办理中,23名涉黑成员中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有14人,认罪认罚率为61%。收到该案的开庭通知书后,闽侯县检察院积极准备开庭预案、公诉意见、答辩计划。2019年1月,经过5天5夜的出庭公诉,专案组顺利完成对该案23人的指控。
值得一提的是,在办案过程中,闽侯县检察院督促公安机关在抓捕犯罪嫌疑人的同时,对新查处的可能涉嫌违法犯罪案件实行房产、车辆、资金、贵重财物、公司股权、有价证券“六必查”,综合运用追缴、冻结、行政罚款等手段,累计扣押现金、冻结存款、房产以及其他财产(包括公司股权)3000.08万元。
深挖彻查 “打伞破网”
拔出萝卜带出泥,该案还牵出“案中案”。闽侯县检察院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经过深挖彻查,这起涉黑案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也渐渐浮出水面。
“鉴定中心的鉴定是司法办案过程中非常关键的一个环节,涉及刑事上罪与非罪的问题。”承办检察官说,在办案过程中,他们发现某司法鉴定中心工作人员收取好处费后,提供虚假鉴定文书,这可直接导致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逃脱法律制裁。通过厘清案件事实和证据,该院以伪证罪快速批捕起诉傅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
针对上述问题和薄弱环节,闽侯县检察院及时向该司法鉴定中心发出检察建议,提出规范用人和执业资质管理、落实签订人签章制度、健全鉴定程序、加强鉴定队伍管理等建议,并抄送上级部门,促成全省司法鉴定行业规范整顿,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闽侯县检察院着力“打伞破网”,斩断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检察官发现2名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充当了这个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于是及时向县纪委监委移送线索并协助配合。最终,闽侯县检察院依法快捕快诉这2名犯罪嫌疑人。
以“零容忍”态势向黑恶势力亮剑。“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们不断强化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机制,注重强化监督,完善协作配合,实现对涉黑涉恶案件的打准打实。”闽侯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