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建筑企业高质量发展 福清真金白银重奖功勋企业
福州新闻网6月1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钱嘉宜 通讯员 融宣)日前,记者从福清市住建局获悉,该部门近来在以往建筑企业奖励政策基础上,根据“双百双千”、增产增效行动精神,制定出台了《福清市建筑业“双百双千”增产增效行动实施细则》,旨在确保完成全市建筑业增加值134.92亿元以上,年度增幅6.4%以上的年度目标。福清全面梳理奖励办法,对企业最高奖500万元。
根据实施细则,福清市“双百双千”增产增效企业是指2019年对福清市建筑业产值贡献前12名的建筑业企业。2019年建筑业产值达50亿元~100亿元、20亿元~50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施工企业,2020年年度产值增速目标分别为11.5%、13.8%、17.25%。“双千双百”企业增产增效目标40.42亿元。
据悉,具体扶持政策涵盖税费奖励、信用加分、金融扶持等方面。值得一提的是,在税费奖励方面,获得福州市奖励的,福清市按1∶0.5进行配套奖励,进入福州市各行业前3名的,福清市按1∶1进行配套奖励;列入福清建筑业“双百双千”的企业,在福清当年入库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增量靠前的5名和增幅靠前的5名,参照福州市奖励措施给予奖励。
此外,今年福清将继续加大引进工作,对引进的特级、一级、二级施工总承包企业,以及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企业和造价咨询、施工监理等甲级资质企业给予30万元到300万元奖励。对晋升为施工总承包各级资质的企业分别奖励5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对钢结构、桥梁、隧道晋升为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奖励50万元,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企业晋升甲级奖励100万元,对新引进的甲级设计资质企业优先考虑作为我市设计单位战略合作伙伴;对造价咨询、施工监理等中介服务类企业,资质晋升甲级的奖励30万元。
在创优树品牌方面,福清对在域内自主承建的工程按国家工程质量奖100万元、“闽江杯”20万元、“榕城杯”5万元的标准奖励;在福清域外承接项目获省级以上优质工程或标化工地的,奖励5万元。
福清市住建局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表示,福清今年将引导建筑业企业加快先进建造设备、智能设备的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和效率,引导一级建筑业企业建设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和新型研发机构等,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福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在福州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4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