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年提供银行卡抵债 获刑1年10个月
2020-04-02 10:11:31 来源:福州新闻网
福州新闻网4月2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邱善群 郑燕雪) 17岁少年黄某某沉迷网络游戏,参与“斗地主”赌博,欠了男子张某赌债。黄某某明知张某在实施电信诈骗,仍将自己办的两张银行卡提供给张某,以抵赌债。之后,连江县一名教师遭遇电信诈骗,被骗的钱款汇入了黄某某提供的银行卡内。
日前,经连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黄某某因成绩不佳、无心学业,在初二时辍学,沉迷于到网吧上网,热衷玩电脑游戏“斗地主”。他欠了张某500多元赌债,无法偿还。张某提出,黄某某去银行办卡,将银行卡提供给他使用,以抵赌债。
黄某某明知张某将使用这些银行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但是在张某的引诱下,仍于去年5月至7月,将他在成都市办理的两张银行卡提供给张某使用。
不久后,连江县某中学教师隋某某遭遇电信诈骗。通过网上银行转账,隋某某银行账户中的23万余元汇入了骗子指定的银行卡。之后,警方在案件侦办中发现,隋某某的被骗钱款所汇入的银行卡正是黄某某办理的银行卡,随即将黄某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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