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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两人假装卖口罩骗取46.7万元

2020-03-17 09:31:31 来源:福州新闻网

福州新闻网3月17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兰宁)昨日下午,陈某某、李某某涉嫌诈骗案在台江区法院通过远程庭审方式开庭审理。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9年6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8年9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据悉,这是福州市检察系统审查的首起涉疫诈骗案,也是疫情防控期间福州首例宣判的涉疫情口罩诈骗案。

2月10日至12日,陈某某与李某某合谋,在没有任何实际货源的情况下,在网络平台发布售卖口罩等虚假信息,吸引客户添加两人事先准备好的微信。

之后,陈某某与李某某在微信上编造“与厂家合作,有大量口罩出售”的谎言,并向对方发送在网络上搜集到的口罩照片、视频等信息取得信任,将骗取的钱款用于偿还债务。

据介绍,陈某某与李某某作案3起,诈骗被害人钱款共计50.3499万元,其中既遂两起,合计46.7499万元;未遂一起,计3.6万元。

2月18日,台江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此案,从侦查方向、取证标准以及程序性问题等方面提出建议。2月21日,检方依法快速批捕,并向公安机关发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公安机关在移送审查起诉阶段追加一起诈骗事实。

3月5日,台江检方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次日依法快诉。昨日,此案以远程“云”庭审的形式开庭审理,台江区法院对被告人陈某某、李某某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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