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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有奖!福州全市严查!此类房屋一律拆除!

2020-03-14 12:59:12 来源:福州日报

重磅!

即日起

福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资料配图)

排查涉及住宅、别墅

厂房等五大类!

重点排查整治群租房等!

举报隐患还有奖金!

按“零容忍”态度,此次行动将对全市范围内房屋结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彻底摸底、排查、建档、立册、上平台。发现有结构安全问题的,立即采取坚决、果断、务实、管用的措施,一个不漏整治整改到位,彻底消除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没有消除隐患的房屋,决不允许使用,决不允许居住。

排查涉及五类建筑

《福州市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摸排整治对象涉及住宅、别墅、厂房、公共建筑及其他存在各类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等五大类。

1、住宅

包括自建房、成套房、公寓楼、宿舍楼、改建的群租房等;

2、别墅

包括独栋、联排、双拼、叠拼别墅等;

3、厂房

含生产、经营、办公及物流仓储场所等;

4、公共建筑

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用房,各类娱乐场所,各类商业场所,各类文化旅游场所,各类交通运输场站,各类宾馆、酒店、餐馆、招待所,各类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各种培训机构场所,各类医疗卫生场所,各类养老、托老机构场所等。

以结构安全为核心,摸排整治将聚焦8个重点,分别为:

01 “四无”建筑(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重点查无资质设计和无资质施工;

02 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含文化创意园);

03 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建筑(含群租房);

04 违法改扩建的建筑;

05 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筑;

06 鉴定为D级危房的建筑;

07 “三合一”厂房(生产、经营、居住混合);

08 存在建筑安全隐患的化工企业和危化品企业厂房。

拆除违建(资料配图)

确保全覆盖 举报有奖励

此次行动按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3月20日)、摸底排查阶段(3月21日至4月20日)、整改整治阶段(4月21日至5月20日)及验收阶段(5月21日至6月20日)逐步推进。

在摸底排查阶段,除逐个街镇逐个村居排查梳理外,还将逐一建档造册、逐一将排查结果纳入全市房屋结构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实行台账管理。

整改整治阶段则抓住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这“两个清单”,确保逐一执法、整治到位。

据了解,我市成立了福州市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9个工作组,强化部门协同落实、联合执法,确保摸排整治全覆盖、穿透式。

为发动群众、住户积极参与,各县(市)区、高新区、乡镇(街道)还将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并逐一核实。经核实属于新发现的隐患线索,给予举报人300元~500元奖励。

处置有章法 整治更精准

为让专项行动更精准、更到位,我市还同步出台了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处置验收工作规程。

排查时,由乡镇(街道)组织社区(村居)、小区物业以公安机关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信息为基础,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技术手册》,逐一对辖区范围内摸排整治对象房屋进行全覆盖排查。

处置阶段,对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四无”建筑,加固补强过程将由属地社区、物业安排专人进行监督。整治后,还将由检测单位进行结构安全鉴定。对无法加固补强的,责令自行拆除或依法组织强制拆除。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群租房是排查整治的重点。对随意分割空间、改变功能布局、破坏承重结构的群租房等,由乡镇(街道)组织社区(村居)和物业企业督促业主退租和整改。

违法改扩建的建筑,则由“两违”执法部门责令当事人3日内自行拆除违建部分建筑,消除安全隐患。

鉴定为D级危房的建筑,由属地政府一律封房、一律清人、一律拉警戒线、一律拆除。

验收阶段,也将按需进行全部拆除的房屋、需进行局部拆除或恢复原使用功能的房屋、需进行加固补强的房屋及乡镇(街道)、县(市)区总体验收的原则进行全方位验收及造册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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