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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容忍!连江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2020-03-14 10:26:46 来源:海连江微信

为全面消除我县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总体要求

坚持“零容忍”的整治态度,对全县范围内房屋结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彻底地摸底、排查、建档、立册、上平台,发现问题的,立即采取坚决、果断、务实、管用的措施,一个不漏整治、整改到位,彻底消除房屋结构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摸排整治对象

1.别墅。包括:独栋、联排、双拼、叠拼别墅等;

2.住宅。包括:自建房、成套房、公寓楼、宿舍楼等;

3.厂房。包括:生产场所、经营场所、办公场所、物流仓储等;

4.公共建筑。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娱乐场所,各类商业场所、农贸市场,各类文化旅游体育场所,各类交通运输场站,各类宾馆、酒店、餐馆、招待所,各类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各种培训机构,各类医疗卫生场所,各类养老、托老机构等;

5.其他存在各类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

摸排整治重点

1.“四无”建筑(无正式审批、无设计图纸、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

2.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

3.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建筑(含群租房);

4.违法改扩建的建筑;

5.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筑;

6.鉴定为D级危房的建筑;

7.“三合一”厂房(生产、经营、居住混合);

8.存在建筑安全隐患的化工企业和危化品企业厂房。

责任分工

乡镇党委政府。承担专项行动的属地责任,负责组织部署、督促落实辖区内的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承担专项行动的直接责任。乡镇(开发区)党政主要领导是排查整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有组织实施、推动落实的直接责任。

社区(村居)。承担专项行动的具体责任。负有发动群众、直接参与的具体责任。

业主和物业。承担专项行动的主体责任。负有自查自纠和配合整改的主体责任。

连江县直部门。承担专项行动的牵头协调、督促指导的工作责任。

工作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连江县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连江县委书记周应忠担任组长,县长郑立敏担任第一副组长,副县长刘麟翔担任常务副组长,各相关县领导担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保障组、执规工作组、执法工作组、执纪工作组、组织工作组、效能督导组、宣传教育组、资金保障组等9个工作组。

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相关部门相应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和推动本辖区、本行业的排查整治验收工作。

强化技术指导。由住建局牵头负责,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管理局、工信局、公安局等部门,邀请技术专家和法律顾问,成立专门的技术服务保障小组,全程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县级鉴定小组由住建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住建局建筑业科、质安中心、村建中心、2家鉴定机构(福建博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福建九鼎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均在《福建省可靠性鉴定检测机构名录》)组成。

由连江县发改局(大数据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建立连江县房屋结构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做好信息收集、建档立册、运用管理工作。

严格效能督查。组建执纪工作组、组织工作组和效能督导组,分赴基层开展一线巡察、一线考查和督促督导工作;巡察结果、考查结果和督导结果将与干部使用相挂钩。对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启动效能问责和党纪政纪处分。

广泛宣传发动。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加强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做细群众工作,引导群众共同参与。加强舆论监督,对反面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来源:连江县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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