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仓山区检察院和司法局联手助企业复工复产
福州新闻网3月9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陈铁夫 通讯员 程慧 陈敏臻 林新钰)5日,在仓山区盖山镇的一家门窗生产公司里,来自贵州毕节的刘师傅一拿到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就和11位工友一道,投入到生产加工中。
“有了仓山区检察院、区司法局的协调帮助,才让我们厂30万元的订单赶上了工期。”公司负责人李某告诉记者。
原来,李某是一名社区矫正人员,他经营的门窗公司拥有员工70多人。突如其来的疫情,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营。特别是年前公司刚刚和一家英国客户签下30万元的订单,如果公司不能按时交货将面临违约等一系列危机。2月26日,李某向仓山区检察院、区司法局递交了援助申请书,称其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申请复工复产遇到了困难。
一收到求援,仓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方志马上和区司法局副局长陈春亨电话沟通。两天后,第一批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全部协调到位,运到李某厂区。
防疫物资的燃眉之急缓解了,但从外省陆续回到厂区附近租住处的4名工人面临着14天的隔离期。“根据规定,你也可以预约相关医疗鉴定机构做核酸检测,24小时就出结果,合格的话第二天就可以上班。”黄方志的提醒令李某喜出望外。很快,来自黑龙江、四川、贵州的4名工人回福州第二天就拿到了“检测正常”的通知。
复工在即,黄方志和陈春亨带领干警们3次到厂区,现场指导企业按照复工复产要求补齐相关申报材料。3月1日,公司获批复工复产。
“3月15日前,这个订单得出货发往英国,现在完全赶得及!”李某信心满满地说。
据介绍,疫情防控期间,仓山区检察院、区司法局立足政法工作职能,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经营企业专项巡查活动,通过微信、电话、实地查看等方式全面了解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经营企业防疫工作开展情况,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各方面问题,帮助和引导8家民营企业复工复产。
据了解,截至3月8日,福州市12家基层检察院累计服务保障262家民营企业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