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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 四城区住房保障家庭这样申请租赁补贴

2019-11-28 10:01:45 来源:福州日报

海峡网11月28日讯 (福州日报记者 阮冠达)市国有房产中心发布的《福州市四城区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流程》,就租赁补贴的发放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定。何种类型的保障家庭可以申请领取租赁补贴,成为众多市民的关注点。26日,市国有房产中心再次就该文件发布详细官方解读。

解读文件中强调,《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和社会租赁住房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中规定的A、B、C 三类保障对象全部列入“双轨制”保障范畴。符合相关准入条件的家庭,经申请、审核、公示取得保障资格后,即可实行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但保障家庭有未在市场租赁房屋的;所租赁房屋所有权人为申请家庭成员的直系亲属(含父母、子女)的;所租赁房屋未经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房屋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已享受福州市创业创新人才租房补贴的;已实物配租的等5种情形的,不得领取租赁补贴。

《解读》中强调,已入住公租房的保障家庭仍可选择租赁补贴保障方式,但须办理公租房退房手续,并在市场租赁房屋后向中心申请租赁补贴。选择租赁补贴的保障家庭无法再变更成实物配租。

《解读》中同时介绍了办理流程与细则:保障家庭主申请人应提供本人、申请成员和房东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租赁房屋的产权证明;房东委托保障家庭主申请人办理租赁备案的委托书;海峡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至鼓楼区杨桥东路152号福州市安居房产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C型保障家庭还需提供本人的《个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

此外,A型保障对象租赁补贴标准为一人型810元、二人型990元、三人型1170元。B型保障对象租赁补贴标准为一人型450元、二人型550元、三人型650元。C型保障对象租赁补贴标准为一人型360元、二人型440元、三人型5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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