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出台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新闻发布会现场
东南网漳州11月13日讯(本网记者 陈志远 文/图)近日,漳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漳州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为《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分为六个部分三十五条,主要从行政执法最重要、最关键的环节方面加以细化和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的内容及落实措施加以规定。
东南网记者从13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该方案从加强制度建设和严格制度落实入手,夯实行政执法的基础,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将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的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行政执法公示是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措施。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主要从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建立行政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和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等手段,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信息,让行政执法更规范透明。
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是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的重要保证。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在规范执法程序,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形式,对行政执法各个环节进行记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以更好地监督和保障行政执法活动。
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的关键环节。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在通过明确审核机构、范围、内容、责任,确保每一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核,使执法者不能越过权力的边际,守住法律的底线。
此外,实施方案还对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汇聚整合执法数据资源,建立全市行政执法信息数据库,推进信息共享,强化智能应用;加大组织保障力度,将“三项制度”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和绩效考核,加强队伍建设,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和人员激励机制等方面做了相应要求。
新闻发布会上,漳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对有关问题也进行的解释说明。
问:“三项制度”对规范执法,还有保护当事人的权利,有什么样的意义?
行政执法是政府实施法律法规、履行法定责任、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方式,应该说,行政执法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最密切、最直接。可以说,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整体性和突破性的作用,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的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问:现阶段规范行政执法的制度有很多,请问为什么要重点推行公示记录还有审核这三项制度?
执法制度不完善、不落实是影响和导致行政执法质量不高、执法行为不规范的重要原因之一。选择这三项制度,也是考虑到“三项制度”在规范行政执法各项制度中具有典型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在打造“阳光政府”,主动、及时地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让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在规范执法程序,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形式,对行政执法各个环节进行记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在保障合法执法,确保每一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核,使执法者不能越过权力的边际,守住法律的底线。通过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使各类行政执法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
问: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过程中,如果出现了违反制度规定的,有什么措施?
实践中,要按照公示、全过程记录、法核这三个关键的节点全面落实。实践中,就要按照公示、全过程记录、法核这三个关键的节点全面落实。如果行政执法机关的职权不公示、人员不公示、不按照要求公示结果,哪个单位出现了问题,就追究哪个单位的责任。全过程记录,如果记录过程当中出现一些环节问题,无法正确、准确判断一个案件,是哪个环节、哪个人员的责任,就要追究哪个人的责任。在最后法制审核的时候,也明确法制审核机构的职责。
《实施方案》中也把“三项制度”的推进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不及时、不落实的,及时督促整改;对在推进工作当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依纪依法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