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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完成超27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2019-11-08 08:38:11 来源:福州日报

海峡网11月8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孙漫)作为国家第二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城市,围绕绿色发展目标,福州市全面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和能效提升工作。昨日,记者从市城乡建设局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74项总建筑面积334.5万平方米的节能改造示范项目正加速推进。目前,已完成改造面积270.6万平方米。明年内,360万平方米的国家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任务将全面完成。

位于五四路上的国际大厦,有近30年楼龄,随着节能改造上马,“老楼”已焕发新姿。原先给大厦供冷的是133台水柜式空调机组,老旧且能耗大。如今,2台1级能效的水冷螺杆式空调机组进驻,加上新增的智能化监控系统,让空调在最低能耗下,实现运行最优。此外,大厦内4971盏荧光灯等传统灯具也升级为高效LED灯具,环保又节能。经第三方测评,大厦全年总节能量约49.3万千瓦时,全年综合节能率达21%。

市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据统计,福州市建筑能耗约占本市社会总能耗的四分之一,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远高于居住建筑。作为试点城市,福州市重点选择能耗高、改造效益明显的大型商场与超市、酒店与宾馆、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结合地理气候条件,总结出以空调系统、照明系统和能耗监测系统改造为主,热水系统改造、可再生能源应用和电梯系统改造为辅的技术路线,实现能耗“低走”目的。

该负责人说,目前,福州市已顺利通过省住建厅组织的国家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考核验收。经第三方核定,已完工示范项目平均节能率达22.5%,投入运行后,每年可节约电能约5390万千瓦时,折算标准煤1.67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13万吨,节约能源费用约4312万元,节能效果显著。

在项目推进中,福州市探索出不少创新做法。比如,福州市优先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探索建立由项目业主与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第三方测评机构核定效果、政府关键节点监督、能源管理平台管控的改造新机制。“我们设立了专项补助资金,进行差异化补助,起到激励作用。”该负责人说,福州市还与商业银行开展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向合同能源管理单位提供绿色金融服务,扶优扶强,让节能改造可持续。

“市级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已正式列入‘2019数字福州’项目持续完善,不少完成改造的项目已接入平台,能耗数据均实时上传。”该负责人说,今后,节能改造示范项目、新建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分项计量均将接入平台,让建筑用能情况可实时掌握,实现管理全时化、精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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