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长乐拍卖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经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批准(长政综〔2019〕231号),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有用地行为不良者除外。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要有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三、保留价和加价幅度
2019滨拍-3号地块加价幅度为100万元,且为100万元整数倍,不设保留价,价高者得。
2019滨拍-4号地块加价幅度为100万元,且为100万元整数倍,不设保留价,价高者得。
四、参加竞买申请方式截止日期
竞买申请人应在2019年11月21日至2019年11月27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竞买申请表、承诺函、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19年11月27日下午4:00前汇至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账户)及相关证明文件等,向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出竞买申请(报名地点:福州市长乐区会堂路152号电信大楼7楼),经审核后,具备申请条件的,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在2019年11月28日上午12:00前确定其竞买资格。
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为:
1.开户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乐支行
账号:110510100100275774
2.开户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长乐市支行
账号:1402070129600112891
3.开户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
账号:35050161710709666888
4.开户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
账号:100056970960010001
5.开户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长乐市支行
账号:13190101040012805
五、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定于2019年11月29日上午10:00在福州市长乐区会堂路152号电信大楼7楼“开标室三”举行。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土地出让现场交易工作由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2.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应提交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3.上述地块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竞得人提供界址明确的现状土地。
4.上述地块属地乡镇于拍卖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完成交地工作。
5.2019滨拍-3号地块在交地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一年半内竣工;2019滨拍-4号地块在交地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
6.成交价款:上述地块出让土地成交价款包括土地取得费、出让业务费及政府的土地收益(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和契税)。
7.上述地块竞得人严禁通过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的资金用于支付土地出让价款。
8.给付成交地价款方式:上述地块竞得人付款期限分二期(比例各为50%、50%),分别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60日内支付。上述分期缴款不计利息(如遇节假日期间,缴款期限顺延)。
9.上述地块租赁住房及商业部分,只租不售,须整体自持,不可分割转让、不可分割销售。
10.上述地块租赁住房的租金及租赁对象须经过长乐区政府审核。
11.2019滨拍-4号地块竞得人应自开工后一年内具备预售条件并取得出让宗地人才住房预售许可证,一次性全部公开对外销售。
12.2019滨拍-4号地块人才住房销售价格及管理方案应参照《福州东南大数据产业园共享区人才住房试行方案》(榕政办发〔2019〕9号)执行,人才住房销售均价为11542元/平方米。人才住房与商品房、租赁房统一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由区资规局滨海二分局负责审查各类住宅各种户型的布局合理性和均好性。
13.2019滨拍-3号地块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分为45平方米、60平方米、75平方米、90平方米和105平方米5类,其中45平方米套型建设数量比例占地块总套数不少于10%,60平方米、75平方米、90平方米套型建设数量比例各占地块总套数的25%-30%,105平方米套型建设数量比例占地块总套数的8%-13%,各套型的建筑面积误差值不超过相应套型建筑面积的3%,套型设计功能布局合理。
2019滨拍-4号地块人才住房建筑面积占地块计容住宅建筑面积比例不小于50%且不超过55%,其余为租赁住房。
租赁住宅套型建筑面积分为45平方米、60平方米、75平方米、90平方米和105平方米5类,其中45平方米套型建设数量比例占地块租赁住房总套数不少于10%,60平方米、75平方米、90平方米套型建设数量比例各占地块租赁住房总套数的25%-30%,105平方米套型建设数量比例占地块租赁住房总套数的8%-13%,各套型的建筑面积误差值不超过相应套型建筑面积的3%,套型设计功能布局合理。
人才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分为60平方米、75平方米、90平方米、105平方米和120平方米5类,其中60平方米、75平方米、90平方米套型建设数量比例各占地块人才住房总套数的20%-23%,105平方米套型建设数量比例占地块人才住房总套数的28%-30%,120平方米套型建设数量比例占地块人才住房总套数不少于5%,各套型的建筑面积误差值不超过相应套型建筑面积的3%,套型设计功能布局合理。
14.给付成交地价款方式:上述地块竞得人付款期限分二期(比例各为50%、50%),分别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60日内支付。上述分期缴款不计利息(如遇节假日期间,缴款期限顺延)。
15.上述地块配建的公共配套设施产权归长乐区政府所有,如:社区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等。
16.根据“福州滨海新城总指挥部关于印发长乐区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滨海新城总〔2018〕14号)规定,项目地块出让后,福州新区集团将会同区农业局等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现场具体条件(包括面积、运距、耕作层质量等)确定是否开展耕作层剥离。须开展耕作层剥离的地块竞得人应无条件配合施工单位开展工作。
17.上述地块项目应按绿色建筑标准规划建设。
18.本次出让项目应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综〔2017〕1164号)要求实施装配式建造,装配率不低于20%。
19.上述地块竞得人企业不在宗地所辖区内的,需注册成立新公司,需在地块所在区税务部门依法纳税,建设施工单位也应在地块所在区税务部门依法纳税。
20.上述地块竞得人必须在拍卖活动结束后,3个月内办理供地手续。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1—28828805、28828812
联系地址: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91-28922665
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