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不配合垃圾分类或影响企业信用
海峡网10月24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今年8月,市城市管理行业代表联络站的代表们就垃圾分类开展调研,他们中的吴碧香等4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福州市垃圾分类的建议》。回应代表们的建议,市有关部门近日表示,对于不配合垃圾分类的物业服务企业,将予以通报批评、红黄牌警告等处罚,并视情节轻重采取限制其在我市承接新的物业服务项目、限制参加示范项目参评、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代表们在实地调研后提出,要强化政策扶持力度,解决小区垃圾分类管理监督员的工资问题;要加强宣传引导,让各个年龄层的市民都参与进来;要强化工作合力,尤其是房管局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管理体系等。
市城管委答复说,根据《福州市垃圾分类“四定”工作经费方案》,五城区小区投放点共需配置5000个分类管理员,工资已有定额。为鼓励分类“四定”工作的落实,市级财政对各区分类工作以奖代补给予各区相应补助。
在加强宣传引导教育方面,各路媒体不遗余力,市委文明办也制定了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推进方案,将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届中初评工作任务。市教育局还制定了《福州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将垃圾分类纳入课堂教育,并通过家校联动带动51万余人参与。
回应代表们提到的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管理体系,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说,目前我市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已取消,市房管局采取信用管理的方式,把垃圾分类工作列入信用管理体系,对于不配合的物业服务企业,将予以通报批评、红黄牌警告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该局还建立了奖惩制度,对于积极参与小区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且成绩突出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表彰,已有福州融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6家物业企业受到了表彰。9月初,该局向五城区房管(住建)局通报了《五城区7月生活垃圾分类最差小区名单》,对其中有物业的小区进行了点名通报,并对相关14家物业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下一阶段,对分类工作落实不到位或拒不开展分类的物业企业,将由城管部门按照《福州市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处5000元至50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