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最大单笔留抵退税5.8亿元落地
东南网10月1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孙春燕 通讯员 肖雨 江钻英/文 常海军/图) 随着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收到5.8亿元留抵退税款,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以来厦门最大单笔退税款正式完成。昨日,记者从厦门市税务局获悉,这是该企业首次享受新增增值税留抵退税福利,目前厦门已有累计近6亿元留抵退税款退到企业手中。
一大拨厦门企业拿到退税
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简单说就是指企业当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的差额。从今年4月1日起,我国开始全面试行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不再区分行业。“10月份起全行业增值税新增期末留抵退税开始申报,这是又一项重要减税政策。”厦门市税务局人员表示,截至目前,已有累计近6亿元留抵退税款退到企业手中。
作为最大单退税获益者,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总会计师方耀民表示,地铁的发展是厦门城市建设的重要窗口,今年上半年,厦门地铁1、2、3、4、6号线已完成了88亿元的投资,累计已享受减税优惠约6.7亿元,大大缓解地铁建设资金压力,为厦门地铁按下了“快进键”。
不仅参与城市建设的厦门大型国企从这一减税降费政策获益,不少实体制造业也为该项实打实的减税政策打call。
ECCO皮革(厦门)有限公司也是首批“尝鲜”的企业之一,仅仅两个工作日就拿到146.9万元的退税款;火炬高新园区的厦门美日丰创光罩有限公司,刚刚拿到的711.89万元的增量留抵退税,有效补充了现金流。
申请增量留抵退税需要这些条件
那么,哪些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呢?
厦门市税务局人员表示,首先需要企业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同时,需要申请企业“有诚信”,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且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