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不动产登记办理再“瘦身” 八条“硬核”措施让群众办证更便捷
海峡网10月11日讯 (闽西日报记者 林阿玲 通讯员 杨静)不动产登记涉及千家万户。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增强企业和群众的改革获得感,经市政府同意,国庆前夕市自然资源局下发了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的通知,采取多项措施对全市不动产登记办理进行深度“瘦身”,让群众办证更加方便快捷,致力跑出龙岩“加速度”。
措施一:提高即办件和一日办结件比例
全市各地加快合并不动产登记登簿和制证环节、缴费和领证环节,提高办事效率;设立综合受理窗口,实现交易、征税、登记“多事一窗办”。推行二手房转移登记与抵押登记等相关联登记事项一并申请、一并受理与审核,将联系紧密需多次办理的不动产登记及不动产抵押登记事项,整合成1个不动产登记事项。今年年底即办件和一日办结件比例需达50%以上。
措施二:全面精简申请材料
自然资源部门自身产生的,或者能够通过部门实时信息共享获取、核验的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出让合同、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划拨决定书、规划条件变更材料、规划核实、竣工验收等证明材料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直接通过共享平台提取,不得要求申请人自行提交。推行告知承诺制,在不动产继承登记中,逐步推广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替代难以获取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措施三:设立抵押登记便民窗口
不动产登记机构全面推行抵押权注销登记和续贷抵押权首次登记合并办理。推进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建设,实行抵押登记“网络直办、全城通办”,将登记服务场所延伸至银行网点,群众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无需再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可就近直接前往银行网点办理。
措施四:打破部门“信息孤岛”
各县(市、区)加快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大力促进部门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通过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汇集包括公安、市场监管、机构编制、住建、税务、银保监、自然资源、法院、民政、国资、卫健、公证机构等部门单位所有涉及不动产登记的相关信息,使全市不动产登记需要使用的有关部门信息全部共享到位,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措施五: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依托e龙岩等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行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税收征缴等业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网上大厅”提供预约、查询、支付和开具电子证明等服务,市民可随时随地申请办理。
措施六:推行交房(地)即交证
各县(市、区)参照龙岩中心城区商品房项目“交房(地)即交证”创新做法,严格落实开发企业在新建商品房不动产登记发证中的主体责任,通过实行不动产登记主动提前服务,确保开发企业在向购房人交房的同时即可交付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住权和产权同步。
措施七:着力解决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
各地加快摸清辖区内尚未解决的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分析原因,分类梳理,用足用好政策,积极破解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切实维护好不动产权人的合法权利。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施行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
措施八:推行不动产继承公证政府购买服务
为保护继承人合法权益,方便群众办证,减轻群众经济负担,全市各县(市、区)全面推行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购买公证服务,将继承、受遗赠取得合法不动产以及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其它需公证事项,由政府集中统一购买公证服务,购买公证服务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统筹安排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