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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教育局等8部门印发通知全面提升特殊教育体系

2019-10-11 10:20:54 来源:莆田网

海峡网10月11日讯 记者昨获悉,市教育局等8部门日前印发《莆田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提出至2020年,全市建成布局合理、学段衔接、医教结合、普特融合、具有莆田特色的特殊教育体系;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6%以上。

每所特教学校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

《通知》要求,各县区(管委会)要把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当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至2020年,力争全市每所特教学校均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普通幼儿园应创造条件接收轻度残疾儿童入园保教,对于残疾幼儿较多的幼儿园要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实行区域内资源共享;支持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和社会力量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

多举措满足残疾学生高中阶段教育需求

支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通过随班就读、开设特教班(部)等方式,为残疾学生提供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教育。重点支持莆田市特殊教育学校加强听障、视障高中教育,面向全市招生,生均公用经费参照省、市、县区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机制分档分级承担,配齐配足所需师资,加强课堂教学,为残疾学生升入相关高等院校提供保障。

加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教室)建设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统筹规划,在残疾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园)建设特教资源教室,配备资源教师,满足随班就读、随园保教的学生特殊需要。至2020年,力争实现每个乡镇(街道)设立不少于2所随班(园)就读基地校(园)。各地要整合教科研、医疗、康复等多方资源,依托特教学校或有条件的普通学校、进修学校等设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加强对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工作的服务。

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少年15年免费教育

《通知》明确,对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学前至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实施“四免两补”政策(免学杂费、教科书费、作业本费、住宿费、补助生活费、交通费),省级财政安排特殊教育学校(班)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每生每年3000元,寄午的学生按寄宿生补助标准的一半给予补助。对普通高中阶段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发放国家助学金;对在普通幼儿园随园就读的残疾幼儿免保教费,发放政府助学金,对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免作业本费、免住宿费、发放助学金和营养改善计划。

为保证残疾儿童少年不因交通问题而辍学,对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学生进行周末返家交通费补助,实现“拎包入学”,具体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交通费补助,每年补助10个月,每人每年共计800元。(湄洲日报记者 吴双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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