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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晋安区公开宣判一黑社会性质组织 两主犯获刑20年

2019-08-08 11:40:41 来源:福州日报

海峡网8月8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陈铁夫)6日,晋安区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朱某昌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强迫交易、非法占用农用地、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奸、强制猥亵,被告单位福建某混凝土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案。15名被告人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0年至1年不等。其中,朱某昌、朱某斌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长期以来,朱某昌利用家族关系纽带,笼络人员具体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以暴力、软暴力手段与利益相关方逞凶斗狠、逼迫妥协,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并成立、依托渣土运输公司、混凝土公司等经济实体,染指建筑工程、渣土运输、混凝土销售等行业,形成以朱某昌、朱某斌父子为组织、领导者,以朱某宝、李某、池某明为积极参加者,以林某辉、谭某华、孙某森、朱某星、李某、朱某东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

晋安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街)干部、村(社区)主干等100余人旁听了庭审。

截至目前,晋安区破获9类涉恶案件21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48人,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1个、恶势力团伙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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